發展局局長出席《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啟動典禮致辭(只有中文)(附圖)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出席《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啟動典禮的致辭全文:
陳署長、盧議員、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很高興今日可以出席《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在明日(十二月十七日)全面實施的的啟動典禮,亦很多謝各位嘉賓在百忙之中抽空來大家一起見證這個重要的日子。
在二零零八年年底,香港接連發生了一連串升降機事故。當時為了確保全港58 000多部升降機的操作安全,政府採取了多管齊下的措施,包括加強巡查、加強宣傳、改善實務守則及公開註冊升降機承辦商表現的資料讓市民知道。與此同時,當局亦檢討了在一九六零年制定沿用至今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經過與業界深入討論和諮詢公眾,當局決定引入一條全新的條例以取代現行條例,這條全新條例就是大家今日來見證的《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希望藉此進一步提升香港升降機及自動梯的安全水平。
新條例的立法工作能夠順利完成,實在多得電梯行業各持份者的合作、諒解和相互包容。我衷心感謝香港電梯業協會、註冊電梯營造商聯會、香港電梯業總工會、和各個業界的持份者在過去三年多以來的努力和支持。此外,我亦藉這個機會衷心感謝立法會議員,特別是曾經參與審議這條條例工作的議員,為明日全面實施的新條例,他們付出了很多時間,亦提供了很多很寶貴的意見給我們。
現時升降機及自動梯工人可根據現行條例成為合資格工人,獨立地進行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不過,在現行條款之下,部分富經驗的工人在轉工或不直接受僱於註冊承辦商的時候,可能會失去他原本合資格工人的身分。
為了取代這項與僱主掛鉤的安排,新條例引入獨立的工程人員註冊制度,好讓現時5 000多名為升降機及自動梯進行安裝、保養及維修的工友可按其資格申請成為註冊工程人員。透過註冊制度,其實政府可以更加有效地監管工程人員的技術水平、推動持續進修,以及對那些不適當及不安全的工作方式進行規管。為免影響現時合資格工人,新條例設有過渡安排,讓他們能在新制度下繼續從事升降機及自動梯工程工作,並協助他們取得註冊資格。
至於負責檢驗及證明升降機及自動梯是否處於安全操作狀態的工程師,新條例把他們的註冊要求提升至專業工程師資格。為使現有近三百名註冊工程師能繼續服務市民,他們明日會自動成為新條例下的註冊工程師。此外,新條例亦設有適當的過渡安排,讓擁有相關工程學士學歷和不少於四年工作經驗的從業員,在過渡期內申請成為註冊工程師。
在規管承辦商方面,新條例更清晰訂明承辦商的註冊要求。為了建立查核機制以確保承辦商持續符合我們有關規定,新條例要求註冊承辦商須每五年續牌一次。
在違例罰則方面,新條例將部分違例事項可判處的最高罰款由原本的一萬元提升至二十萬元,使條例更具懲罰及阻嚇作用。
我們亦擴大了新法例的適用範圍,把全港升降機及自動梯納入規管。此外,新法例將升降機及自動梯擁有人的責任,擴展至其他對升降機及自動梯有「管理權」或「控制權」的人士,即是無法「卸膊」。我們認為規管這些對升降機及自動梯日常運作擔當重要角色的人士,能有助提升升降機及自動梯的安全水平,達致大家共同負責這個原則。
為了方便使用者進行監察,一張全新設計、精巧清晰的「准用證」,會於新法例下發出。負責人在下一次定期檢驗的限期後,便須把由機電工程署簽發的「准用證」張貼在自動梯或升降機。在未來一年,各位市民、各位朋友,你在升降機及自動梯的顯眼處會見到這些「准用證」陸續取代現有的「安全證書」。
為協助市民了解新條例的要求,機電工程署已制定指引,並將指引發給升降機及自動梯的擁有人及其物業管理公司,並將指引上載於機電工程署的網頁供市民隨時免費下載。從今年七月開始,機電工程署已舉辦了三十多場介紹新條例的講座,共有超過3 000名人士出席。此外,機電工程署亦已派員探訪近一百幢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沒有互助委員會及沒有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的所謂「三無樓宇」,向居民介紹新條例的內容,以及為相關業主提供所需的協助。為了保障公眾安全,機電工程署會嚴格執行《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的規定,並會持續支援相關負責人和進行公眾教育的工作。
最後,我希望大家為香港升降機及自動梯的安全繼續出一分力,讓市民大眾乘搭升降機和自動梯時,搭得安心,搭得放心,搭得開心。
聖誕新年將近,我亦藉這個機會衷心祝願大家身體健康、工作順利、家庭幸福。多謝大家!
完
2012年12月16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9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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