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和艺术活动的空间

文化、创意和艺术活动除了能够丰富一个城巿的精神生活和面貌,更是一门产业,让有才华、有创意的年青人在传统产业以外有更多的选择和发挥空间。然而,在今天本港土地资源仍然紧张的情况下,文化、创意和艺术活动难免需要跟其他社会和经济活动竞逐有限的空间,并容易处于劣势。我们关注这个情况,在努力增加土地供应的同时,亦会继续透过规划和其他措施,为文化、创意及艺术活动提供所需的空间。

现时本港许多工业大厦内均进驻了不少文化、创意和艺术团体,并在不同地区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群,兼具协同效应,成为孕育相关产业的摇篮。根据规划署在2014年进行的《全港工业用地分区研究》显示,「工业」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下称「商贸」)地带内的「其他用途」(包括文化创意艺术工作室)所占的总楼面面积百分比相较2009年均有上升的趋势,前者由2.4%升至3.8%,后者则由3.5%升至6.2%,反映包括文化、创意和艺术活动在内的「其他用途」对现有工厦有一定需求。与此同时,「工业」及「商贸」地带内工厦的空置率均较2009年下跌,反映整体巿场对工业楼面有持续需求。

因应这个趋势,我们作了一些政策上的配合。首先,作为有限期措施的活化工厦计划,由于已达致于经济转型周期善用旧式工厦的目的,已刚于上月底结束,不再接受新申请。此外,我们亦建议进一步放宽非工业用途的限制,特别是一些不会构成楼宇及消防安全,及不会对在同一楼宇内其他用户构成滋扰的用途,以更善用现有的工业楼宇。由去年至今,沙田、马头角、青衣、香港仔及鸭脷洲、粉岭/上水、坚尼地城及摩星岭、长沙湾,以及慈云山、钻石山及新蒲岗共八张分区计划大纲图已分别作出修订,把「艺术工作室」(直接提供服务或货品者除外)列入「工业」,「商贸」和「住宅(戊类)」地带内工业—办公室楼宇(下称「工办楼宇」)的经常准许用途。而影音录制室和设计及媒体制作办公室亦已在早年获城规会纳入为「工业」地带内的经常准许用途,为创作和音乐相关活动提供更多空间。

在放宽工厦的非工业用途限制时,消防安全一直是我们其中一项重要考虑。目前许多工厦内仍然有工业活动进行,部份亦涉及一些危险物品的贮存,若然在这些工厦内进行人数众多的公众或文娱活动,将涉及一定的消防风险,因此我们必须谨慎行事。现时多个部门正研究是否可以就一些工厦的较低楼层,若然不涉及其他危险工业用途,且能在顾及消防安全的前题下,进一步适当放宽相关限制。

对于有意见指地政总署对地契中「工业用途」一词的演绎过于狭窄,以至很多用途被视为违契,我们希望公众明白,署方对个别地契所注明用途的演绎必须建基于法理基础,不能为迁就某些用途而作扭曲的演绎。若业权人欲进行地契不容许的用途,应以合法的途径作出申请。一般而言,若果申请的用途与适用于该地带的分区计划大纲图并无扺触,业权人可向分区地政处申请短期豁免书或修订地契,并就获批的申请缴付豁免费或土地补价。过程中地政处会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

另一方面,在相关政策局的支持下,我们会继续物色合适的用地提供艺术、文化和创意产业用途的空间,例如(一) 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已被活化为标志性创意中心「元创方」(PMQ),提供130多间创意工作室、活动场地和展览厅等,以推动创意产业;(二) 与香港赛马会以合作夥伴形式,推展中区警署建筑群的活化项目,为公众提供一处结合文物、当代艺术和消閒设施的文化活动空间; (三) 在香港仔一幅商业用地的未来发展中,预留部份楼面面积提供艺术空间;及(四) 起动九龙东办事处已选定一个非牟利团体作为「天桥底一二三号场」的营运者,提供场地作创意、文化、艺术及其他用途,为观塘海滨增添更多活力,预计设计及建造工程于今年4月展开,于明年第一季左右开始营运。此外,该办事处亦正研究在九龙湾及观塘两个行动区内,预留空间予艺术、文化和创意产业用途的可行性。

长远而言,要回应社会对住屋、社会和经济发展等各项迫切的需要,以至文化、创意和艺术界别对空间的持续需求,我们有需要继续多管齐下增加整体土地供应,这样不同的需求之间才不致于出现恶性竞争,而文化、创意和艺术活动亦可以有足够的发展空间,让有不同兴趣的年青人可各展所长,实现理想,并同时令香港的经济发展更多元化。

201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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