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顾公私营房屋用地需求」

行政长官梁振英在施政报告中提出一系列短中及长远措施,以增加房屋及土地供应。议会和社会上,都有意见希望再有些短期内可以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措施。其中一项建议,是将勾地表中部分可供申请售卖的土地,转作兴建公共房屋或居者有其屋(合称「公营房屋」),以解基层市民「上楼」之急,或协助市民置业「上车」。

首先我要指出,政府内部现时已有机制在觅地的阶段,把可供房屋发展的土地分别分配作兴建公营房屋和私营房屋之用。一直以来,我们是将适当的土地交与房屋委员会兴建公营房屋,并同时维持一定数量的土地在勾地表内,确保公私营房屋都有稳定的土地供应。这项审视土地最适当用途的工作是发展局和规划署的恒常工作之一,在拨用土地时,我们必须兼顾各方面的需要。以为只要特区政府愿意从勾地表中剔出部分土地作公营房屋用途,就可帮助市民「上楼」或「上车」,是忽视了政府除了要确保有足够土地以达到既定的公营房屋建屋目标外,同时亦有照顾市民对私人住宅单位需求的责任。

除了公营房屋外,市民确实亦对私营房屋有实质需要,就此,政府有必要贯彻从各个土地来源每年总计平均能提供可兴建两万个私人住宅单位的土地。在土地供应紧张的今天,政府必须在公私营房屋对土地需求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确保两方面的土地供应目标都能达到,不能轻率地把勾地表中的土地改作公营房屋用途。否则便是罔顾为数不少超逾申请公营房屋资格、对私营房屋有需求的香港市民的需要。

再者,政府不能只顾眼前的诉求,必须兼顾未来几年的需要。虽然这两年每年私营房屋土地的供应量均达20,000个单位,但其中铁路沿物业发展、市区重建、私人发展商换地/更改土地契约所供应的单位,占了相当比例。随市场环境的不断转变,透过上述方式的土地供应量会比较波动,而影响它们进度/供应量的因素很多都非政府所能掌控。政府有责任发挥稳定土地供应量的角色,因此,政府有需要保持一定数量可随时供应市场的熟地,才可以因应土地市场不同来源供应量的波动进行调节,让私营房屋用地的供应得以持续和稳定,不致于落后形势。

虽然如此,政府的施政亦并非僵硬得像一块铁板。早前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推出的「绿悠雅苑」反应热烈,有见及此,特首在施政报告中提出邀请房协参与资助房屋的兴建,并选定一幅位于沙田原拟作「置安心」发展的土地交予房协作同类发展,兴建约700个单位。发展局早前决定把勾地表上的一幅将军澳土地,交给房屋委员会兴建可提供约1,000个单位的居屋,便是为了配合施政报告中的承诺。事实上,过去三年政府也曾将四幅在勾地表上分别位于柴湾、荃湾、梅窝和元朗的土地,转作公营房屋用途。但我必须强调,这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除了兴建房屋缺地外,医院、老人院、学生宿舍、体育、宗教、艺术文化活动场所和社区设施也缺地。政府需要满足各方不同的用地需求,为大家建设一个可以安居乐业的家园。

特区政府明白市民对住屋需求的迫切,我们正不断努力,从多方面研究不同而可行的方法,加快土地供应。政府已立下坚定决心增加土地作公私营房屋,绝不会蹉跎岁月。

201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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