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不懈 保护历史建筑

开埠至今,香港的城市建设,随着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迁而逐步发展起来。在新旧建筑物的兴建与清拆之间,不少历史建筑保存下来,它们记载着这个国际大都会的发展痕迹,是我们历史的一部分,值得珍惜和妥善保护,好让我们认识小渔村的发展历程。

要珍惜和保护这些满载历史发展的建筑物,有赖我们的文物保育政策。政府很重视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育工作,我们会以适切及可持续的方式,因应实际情况对文物和历史建筑及地点加以保护、保存和活化更新,让我们这一代和子孙后代均可受惠共享。

除了藉法例的规管为法定古迹提供保护外,我们亦透过一系列的行政措施推行政策,包括历史建筑物评级制度、就历史建筑重建和拆卸的内部监察、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和维修资助计划等。目前由政府拥有的二百五十多个古迹及历史建筑中,绝大部分都得到善用。

今年初施政报告已提出在文物保育方面,我们总结过去数年经验,认为有需要检讨保育私人拥有历史建筑的政策,包括就公共资源动用的程度和方式,制订更具体的机制和准则,以及研究是否需要透过城市规划,以加强保育私人历史建筑。

政府还会研究成立文物保育信讬基金能否加强保育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及在香港设立基金的可行性。最近政府委讬的顾问已提交了报告。我们亦早已邀请古物谘询委员会共同参与保育私人历史建筑的政策检讨,包括检讨的范围、内容、进行形式和时间表,预期今年底提出谘询文件和建议。我希望在谘询的过程中,市民和持分者能踊跃提出宝贵意见,进一步完善文物保育政策。

在谘询文件出台前,我希望与市民分享政府保护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的工作。一方面,我们设有内部监察机制,监察私人拥有历史建筑的拆卸或改建工程。另一方面,我们透过维修资助计划向有关业主提供资助,以免有关建筑日久失修而破损。

在内部监察机制下,当业主向政府部门申请把原有的建筑物拆卸重建时,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及古物古迹办事处会透过机制得悉有关申请,并会主动聯络业主,共同探讨寓保育于发展的方案。大家熟悉的景贤里个案是其中一个例子。至今,我们成功与业主达成协议保育的历史建筑项目有六个。

为免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遭到拆卸或改建,我们于2010年初已向屋宇署、地政总署、规划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民政事务总署及各区民政事务专员发出便笺,列明有关内部监察机制的安排,以加强保护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今年3月我们再向上述部门发出便笺,并要求部门每半年重新传阅一次。

此外,古物古迹办事处至少每年视察私人古迹一次,以确保建筑物获妥善维修和使用。同时每两年视察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物外部一次,以便更新记录。

不过,即使政府设有监察和视察机制,如果有关业主在拆卸或改建工程前没有向相关部门作出申请,我们只能事后才知悉。所以,政府会继续宣传,让市民更加认识进行建筑工程所须遵守的法律规定。

另外,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于2008年推出的维修资助计划,向私人歷史建筑的业主提供资助,让业主自行进行维修工程,以免有关建筑日久失修。政府亦可列明接受资助的条件,包括要求业主容许将建筑物作合理程度的开放予公众参观。

201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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