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调措施 活化工厦

近年土地供应紧张的情况,不单出现在住宅环节,写字楼、酒店和其他商业设施的需求亦十分殷切。各类物业的楼价和租金拾级而上,影响了大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市民的生活,和削弱了香港的竞争力。多管齐下增加土地供应措施之一是检讨土地用途,要更与时并进地善用珍贵的土地资源。其中一项工作是工业用地检讨,将合适的空置或未能物尽其用的工业用地,改划作其他用途,透过重建或整幢改装,将它们的发展潜力释放出来,提供合适的楼面空间,配合香港的经济和社会需要。

在这过程中,不是所有工业用地都适合改划作住宅用途。例如区内即使有一幢工厦已没有工业活动,但其毗邻仍有工厦进行工业活动,如将该幢工厦位处的用地改划作住宅用途,便不能符合空气质素、噪音等要求。因此,我们可考虑将其改划为商业用途,即可以重建或整幢改装作写字楼、酒店和其他商业设施之用。这类设施可利用中央空气调节,毋须设置可打开的窗户,因此不会引起使用环境不协调的问题,地块因而可以活用起来。因此,在2009年,政府推出活化工厦政策,利便这些工厦重建或整幢改装,以满足市场对写字楼、酒店和其他商业设施的需求。

行政长官在2013年施政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活化工厦的措施,以更利便位于适当土地用途地带上的工厦转作非工业用途。这些措施并非大动作,而是回应过去几年,申请者提出的技术和实质困难。但在补地价的金额方面,我们不会提供任何优惠。

有关优化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鼓励工厦整幢改装方面,包括:
(1)倘工厦业主因为改装工厦而损失了总楼面面积,在所涉面积不超过总楼面面积10%的前提下,容许业主在现有建筑物构架之上或以外,有条件地加建,以恢复因改装而减少的总楼面面积。但有关申请必须符合规划机制下的建筑物高度及上盖面积限制。在适用情况下,申请人如须因进行改装而要更改土地契约,可获豁免收费和获豁免土地契约上所订的建筑物高度限制;

(2)容许业主占用天台不超过50%面积设置公用设施装置,就此,亦可豁免土地契约上所订的建筑物高度限制,并获豁免收费;

(3)鉴于在地段界线内为工厦安装复盖层或幕墙在土地契约中未必准许,地政总署署长可酌情批准在这情况下修订土地契约,令业主为工厦外部安装复盖层或幕墙时,可以超越地段界线至政府土地,但绝不能侵入其他私人地段。

(二)在鼓励工厦重建方面,倘若有关重建是作酒店用途,我们容许非工业地带的工厦业主,最长分5年分期摊付土地补价。

地政总署现正就上述进一步优化措施制订作业备考,预计可于明年4月开始实施,而活化工厦措施计划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政府于2009年10月宣布一系列利便旧工厦重建和整幢改装的活化措施,有关措施在2010年4月生效。其后于2011年9月,在完成活化工厦措施的中期检讨后,政府曾再推出数项优化措施以增加整幢改装的灵活性。截至今年10月底,地政总署收到共115宗申请,并批出其中82宗。我们期望上述的进一步优化措施能再促进工厦的活化,回应市场对不同用途楼宇和设施的需求。

201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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