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于3月15日发展局Facebook)
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纲要》),制定国家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
《十四五规划纲要》支持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策略,发展局亦一直积极推动香港建筑及工程业界朝此方向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当中包括今年一月一日实施的《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暂行办法》是发展局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努力合作的成果,让特区政府两份建筑及工程顾问名单上的公司,以及香港相关专业注册管理局注册的专业人士,可透过备案方式,对应内地相应的资格,从而在大湾区内直接提供服务,协助建设大湾区成为一个国际级的湾区。
为让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能透过《管理暂行办法》展示其高端建筑专业,发展局会继续与内地相关单位商议,探讨推出更多合适措施,在大湾区九市试行,例如采用香港工程管理模式,借鉴香港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内地建筑业高质量建设。此外,我们会与建造业议会探讨,在大湾区成立建造业议会联络处,协调内地与本地承建商合作参与大湾区发展项目。
另一方面,发展局已先后与广东省三个自贸区,包括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和南沙签订合作协议书,推动两地建筑及工程业界在专业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当中,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已推出了与大湾区《管理暂行办法》相类似的便利措施,让合资格的香港建筑及工程界企业和专业人士,透过备案取得对应的内地资格,从而参与两个自贸区的建设发展。下一步,发展局会与广州南沙的相关单位研究,推出类似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的措施,便利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在南沙提供服务。
总括而言,在《十四五规划纲要》支持下,发展局会与建筑及工程业界同心协力,抓紧国家「双循环」战略所带来的机遇,并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切入点,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香港建造业带来源源不绝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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