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在新一份《财政预算案》公布后,政府会公布年度卖地表,列出下一个财政年度可供推售的住宅及商业用地,另外亦会每季预先公布来季的卖地计划,为市场提供透明度及确定性。土地对香港住屋需求、社会和经济发展攸关重要,卖地收益亦是政府其中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我们有责任确保以公平、公正和具竞争性的机制处理卖地事宜,善用土地资源。今次,我特别邀请地政总署副署长慕容汉,为大家介绍政府的卖地机制及流程。
公平、公正、具竞投元素
地政总署1982年4月成立,专责掌管香港所有土地行政事务,涵盖批地、拨地、估价和征用土地等。在卖地方面,土地拍卖和公开招标都是惯常采用的卖地方式,虽然具体操作细节及流程不同,但同样是公平、公正及具竞投元素。今年3月,地政总署就以招标方式出售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首幅住宅用地,招标结果亦于4月公布。
以价高者得为原则
慕容汉说,以公开招标方式出售政府用地,流程相对简单。地政总署会首先拟备卖地章程,详细列出土地用途、发展参数、其他限制及要求,然后在宪报刊登投标方法及截标日期。有意竞投人士可按卖地章程入标竞投。在截标后,所有合资格的标书会呈交「中央投标委员会」考虑,若然出价达至或高于底价,会按价高者得原则尽快批出土地,一般可在数天内公布结果。在完成交易后,亦会不具名公布所有余下标书的投标金额。
截标当天早上定出底价
在政府而言,卖地一直是「随行就市」,在出售土地时会订定底价要求,所有地皮必须达到底价才会出售。按现时机制,地政总署的估价小组会于截标当天的早上定出底价。评估时会以地皮的市场价值为基础,并参考市场上土地物业成交及各项影响市况的因素,包括经济环境、市场现况及对前景的看法、建筑成本的最新变化等来厘定底价,估价可说是十分「贴市」。
土地价值源于发展带来收益
慕容汉说,每幅土地的价值不尽相同,但都是源于地盘在发展后的楼面所带来的收入,收益多与少则视乎地盘在城规要求、《建筑物条例》及地契条款的规范下可容许的发展用途及发展规模,当中亦会因地盘的地理和环璄因素如地点、附近的配套设施及基建等,以及物业市道的供求情况而异。有收入自然有成本,除地价的支出外,还有建筑费用、利息支出和风险回报,在收支平衡的情况下,不难发现发展商预计收入越高,建筑费用、利息支出和风险成本越低时,能够承担的地价支出会越高。
客观、独立、行之有效的卖地机制
听过慕容汉的介绍,希望大家明白到,政府有一套客观、独立、行之有效的卖地机制,并一直严格遵守。我们会继续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全方位觅地,以达至持续及稳定的土地供应。文中提及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首幅住宅用地上月成功推售,反映我们在推展新发展区工作方面的努力,尽管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但我相信只要继续持之以恒、迎难而上,困扰香港多年的土地问题,定可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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