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八题:政府的绿化工作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近年致力推动地区绿化工作,以提升香港的宜居度。发展局于二○一六年发布的《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提及,政府已制订市区的绿化总纲图,亦已完成建议的绿化工程,并陆续将绿化总纲图计划推展至新界地区,包括荃湾、葵青、离岛区、大埔及北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本港的绿化复盖率及人均绿化土地面积为何;

(二)过去五年,每年各政府部门在市区及郊区种植的树木及灌木的总数(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该等树木及灌木每年可吸收多少公吨二氧化碳,以及该数字占全港整体碳排放量的百分比为何;

(三)过去五年,每年各政府部门用于管理及保养市区及郊区树木及灌木的总开支及分项开支分别为何;

(四)过去五年,每年各政府部门为辖下建筑物分别进行了多少项绿化工程,并以表列出该等工程的详情(包括(i)建筑物名称、(ii)建筑物所在区议会分区、(iii)工程类型(例如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空中花园、平台种植等)、(iv)绿化面积、(v)工程开支、(vi)每年保养开支及(vii)每年维修开支);及

(五)新界绿化总纲图的最新落实情况为何;有关的绿化工程预计于何时展开及完成;当局有否就该等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推行提供指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城市绿化不单可美化环境,亦有助缓和气温及改善空气质素。政府一直致力把优质园境及种植融入工务工程项目,令香港更为宜居。

除推行绿化总纲图计划外,各工务工程项目都会在规划及发展阶段加入绿化元素,例如新建政府建筑项目须有相等于土地面积20%至30%的绿化措施(可包括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等)、新建地面道路必须预留优质绿化空间,以及把种植元素融入道路构筑物项目以改善街道景观。

就梁继昌议员提问的五个部分,现回复如下:

(一)全港土地约78%被植被复盖,当中包括林地、灌丛和草地。政府没有就人均绿化土地面积作统计。

(二)过去五年政府在市区及郊区栽种的树木及灌木的总数载于附件一。政府没有按区议会分区统计所栽种植物的资料。按照环境保护署在二○一八年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订明的方法计算,二○一六年全港林地、灌丛及草地的温室气体总吸收量为45.4万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约为香港总温室气体排放量1%。政府没有计算在过去五年所种植物的温室气体吸收量。

(三)管理及保养政府土地上及政府设施内的树木及灌木,属于各个部门的日常职务,由部门整体资源吸纳,因此并没有相关的总开支及分项开支统计。

(四)过去五年政府建筑物上所进行的绿化工程详列于附件二。在建筑物上进行绿化是整个建筑项目的一部分,其保养及维修费用亦纳入建筑物的整体保养及维修开支,并没有分项数字。

(五)新界东南(沙田及西贡区)及新界西北(屯门及元朗区)的绿化总纲图绿化措施已于二○一七年十月完成。土木工程拓展署现正敲定新界西南(荃湾、葵青及离岛区)及新界东北(大埔及北区)的绿化总纲图,并将于二○一九年年内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以期工程可于二○二○年展开,工程需约三年完成。

在规划及设计有关绿化总纲图的绿化措施时,部门遵照发展局的相关技术通告及指引,包括按照“植树有方.因地制宜”原则及应用“街道选树指南”,选择合适的植物品种,以配合绿化总纲图的地区绿化主题,并丰富植物的多样性。

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0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