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提交予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简短公开聆讯的发言稿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六月十二日)提交予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七十四号报告书》第7章「地政总署管理短期租约的工作」简短公开聆讯的发言稿全文:
 
主席:
 
我感谢审计署就地政总署管理短期租约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并提供宝贵意见。我亦感谢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邀请发展局和地政总署出席今天的聆讯。
 
发展局和地政总署一直持续检视和改善土地管理工作,确保土地资源得以妥善运用。短期租约是地政总署使用的其中一类土地文书。常用的情况包括在土地长远用途落实之前,透过短期租约作有效益的短期用途,例如停车场、工场、贮存或社区用途等;或者将一些不适合发展或发展潜力低的空置土地,批拨作临时的非牟利用途,例如康乐或苗圃等。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有关用途符合用地的长远规划用途,政府亦可能因应政策需要,以短期租约的形式批出有关土地。总的来说,短期租约制度有助善用土地资源,而现存的短期租约用地事实上承载各种有效益用途,照顾社会的经济及社区等各方面需要。
 
另外,发展局于二○一九年二月推出的计划,资助以短期租约形式租用空置用地的非牟利机构,以鼓励它们善用这些土地。至今,我们已批出11宗申请。正如审计署报告所建议,我们会继续积极推广此计划,令更多项目受惠。过程中,我们会加强政府内部沟通,确保各部门就空置用地租用申请的意见,以及相关政策局的政策支持,能够在合理时间内确定。事实上,发展局已邀请地政总署提出特别需要政策局层面关注的个案,以便相关政策局适时地讨论个案,尽快处理问题,加快审理申请进度和尽快给予申请人明确答复。这方面的工作已渐见成效,我们会继续这工作方向,并按需要检视。
 
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地政总署在管理短期租约工作和实际操作中,某些环节有不足之处,当中涉及审批程序、监察、执管、工作指引、资讯管理等范畴。审计署亦指出,个别个案的处理有未如理想的地方。我们完全同意审计报告中所作的建议。对于个别个案,地政总署已逐一跟进,未来会继续密切监察进度,直至个案完结为止。对于有关制度上的建议,有部分地政总署已立即进行了改善工作,另有部分会于短期内落实。
 
我现请署理地政总署署长简单讲述署方的跟进工作。其后,我和我的同事乐意就委员的提问再作深入的解答。多谢主席。

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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