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就「研究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及落实观塘避风塘填海工程」议员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就谢伟俊议员动议的「研究修订《保护海港条例》及落实观塘避风塘填海工程」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我首先感谢谢伟俊议员提出今日的议案,以及易志明议员提出的修正议案。

议案主要包括两个建议,第一,探讨于观塘避风塘内进行填海工程,以增加短中期土地供应;第二,透过研究和适当修订《保护海港条例》(第531章),以便进行上述填海工程。就此,我希望藉着开场发言,清楚说明在现阶段政府没有计划于观塘避风塘进行大规模填海工程,在现阶段政府亦没有计划对《保护海港条例》进行修订。

观塘避风塘面积大约33公顷,处于启德发展区内。政府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公布把香港国际机场从启德迁往赤鱲角,随后便着手就启德进行重新规划。于一九九八年完成的「东南九龙发展可行性研究」曾建议在启德进行填海发展,包括填平整个观塘避风塘。然而,鉴于市民对填海范围的强烈反对,政府于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年进一步展开「东南九龙发展修订计划的整体可行性研究」,把建议的填海面积大幅缩减。就观塘避风塘而言,填海范围由整个避风塘减至只包括避风塘的北部。

其后,因应二○○四年终审法院对《保护海港条例》作出的诠释,政府于同年展开「启德规划检讨」,全面检讨启德发展计划,并于二○○四年至二○○六年间进行三个阶段的广泛公众参与活动,获得社会广泛共识,而相关技术评估亦确立了启德地区沿用原有机场的海岸线重新发展的可行性。目前启德发展区的规划、土地利用、基础建设、公用设施和海事设施,均以此为框架,并且正在积极落实中。

观塘避风塘目前是维多利亚港(维港)内第二大的避风塘。在台风侵袭或恶劣天气时,能够为约350艘不同类型的本地船只,特别是大型工作船,提供庇护,以保障海上人员及财产安全。即使在非台风的日子,观塘避风塘亦恒常有大约220艘不同类型的船只停泊。

随启德的逐步发展,观塘避风塘沿岸近三公里的海岸线已经规划作海滨长廊用途,当中约一公里长的观塘海滨花园在二○一五年全面落成之后深得市民喜爱。展望将来,启德海滨会变得更加多元化,更有吸引力,例如将会设有行人和单车共融的步道。至于水体方面,观塘避风塘在其既有的海事功能上,正按规划发展成水上康乐活动的热门地点之一。起动九龙东办事处就有关水体共享概念进行了研究,包括于二○一七年及二○一九年作两阶段的公众谘询工作。为落实和促进有关建议,他们亦与海事处发布了《共享观塘避风塘指引》,让船只与水上运动及康乐活动安全地共用水体。近期,当局亦已批出两宗于避风塘两岸设立水上活动中心的短期租约申请,可望能够于短期内为观塘海滨增添活力。

就《保护海港条例》而言,这条例于一九九七年订立。当时的其中一个重要考虑,是回应社会大众对保存维港的殷切诉求。根据《条例》,维港须作为香港人的特别公有资产和天然财产而受到保护和保存。为此目的,《条例》设定一个不准许进行海港填海工程的推定。

有关推定并不代表完全禁止填海。根据终审法院二○○四年颁布的判词,要推翻上述推定,必须证明填海是具「凌驾性的公众需要」。同时,亦须证明「没有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法,填海方可进行。就填海范围,终审法院亦指出范围不应该超越为符合凌驾性需要所要求的「最低限度」。决策者亦必须信纳有「有力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上述要求。

自上述判词颁布之后,维港以内其实亦曾经进行过数次符合「凌驾性公众需要」的填海工程,包括主要为兴建中环及湾仔绕道而在港岛北岸进行的永久填海,以及兴建沙中线过海段和中九龙干线所需的临时填海。我们相信下一个涉及小规模维港填海的工程,将会是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希望能够在今年寻求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拨款的「东区走廊下之行人板道」海滨项目。

在决定进行任何填海工程前,政府都会小心评估相关地区的整体规划策略,并考虑各项相关因素,例如有关工程是否符合整体需要和《保护海港条例》下的要求。

就房屋供应而言,政府目前正在全力推动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早前建议的多项措施,包括推展新发展区、改划个别用地,以及寻求在维港以外进行适量填海等等。在这方面,就如易志明议员刚才鼓励,我们会继续尽一切努力,为香港提供足够土地。

就启德而言,我们认为目前的启德发展计划是经过多轮规划和公众谘询达成的社会共识,我们亦认为应按规划检讨的建议推行启德区域的发展。在现阶段如果我们尝试大幅度改动有关规划,不只不会增加短中期供应,反而会阻慢有关地区健康发展和影响区内本来可以提供的住宅和商业楼面,以及其他的社会设施。

主席,我会细心聆听各位议员的发言,稍后按需要再作适当补充。

多谢主席。

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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