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八题:计算补偿率的分区图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自一九七八年起,政府采用特惠分区补偿制度收回新界土地。因政府收回土地而受影响的新界私人农地/建筑用地业权人,可提出法定申索或领取特惠补偿。公众人士以往可到新界各地政处查阅计算补偿率的分区图(分区图),当中显示各区的特惠补偿率。多名新界私人土地的业权人及估价专业人士反映,他们近日发现分区图现已不再供公众人士查阅。他们关注在没有分区图的情况下,为将被收回的私人土地估算价值会需要较多时间,而收地过程将无可避免地延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何时起停止提供分区图予公众人士查阅,以及原因为何;政府有否就停止一事谘询有关各方;及
 
(二)政府有否计划恢复原来的安排,提供分区图予公众人士查阅;若否,有何措施加强收地补偿的透明度,以妥为保障新界私人土地业权人的权利?

答复:
 
主席:

当政府引用法例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时,会按相关法例规定向受影响的土地业权人作出补偿(法定补偿)。法定补偿以外,政府设有土地特惠补偿制度,作为替代安排,以简易的行政机制处理土地补偿事宜。
 
适用于新界土地的「新界土地特惠补偿制度」设有四个补偿分区级别(即甲、乙、丙、丁区)。各个分区级别的补偿率按基本率乘以不同的百分比厘定,而每个分区级别内农地和屋地各有不同的基本率。甲至丁区的定义及特惠补偿率如下:

根据既定机制,在推行每个涉及收地的项目之前,政府会检视所收回土地的地点以及该发展项目的性质,例如项目须收回的土地是否属于新发展区范围、是否属全港层面的必要工程、是否将涉及市区发展、是否因地区改善计划而须收地等,以考虑该项目属哪一个补偿分区级别。若土地业权人不接纳政府的特惠补偿建议,可向地政总署提出法定补偿申索。若双方未能就申索款额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土地审裁处就法定补偿金额作最终裁决。
 
以上是「新界土地特惠补偿制度」的背景,现就议员的两项提问回复如下:

(一)地政总署以往每年编制「新界土地特惠补偿分区图则」,主要反映以往在个别收地项目中已落实的特惠补偿分区级别决定。图则可在各个新界分区地政处查阅。有关图则并没有前瞻作用。每个发展项目的收地补偿级别是根据上述机制,按补偿分区级别的定义和所收回土地的地点及发展项目性质重新检视,而非跟从图则上所显示的分区。举例而言,某幅土地位处的地带可能多年前因政府进行地区改善计划而获纳入丙级分区,「新界土地特惠补偿分区图则」便会显示当年的决定;倘若政府日后把有关土地纳入新发展区范围,先前显示的丙级分区便不再适用。
 
考虑到有关图则的局限性,以及有时可能引起受影响土地业权人不必要的误会和忧虑,发展局和地政总署经检视情况后,由二○二一/二二年度起停止编制该图则,亦不再于分区地政处提供图则供查阅。
 
由于有关安排不影响特惠补偿制度的运作,政府没有为此事进行谘询。

(二)基于图则的局限性及所引起的误会,政府无意重新编制及发布图则,否则会令混淆的讯息延续,对公众和土地业权人都不是好事。如上述,政府在推行每个收地项目前,会按既定机制根据补偿分区级别的定义及有关项目的情况,评定每个项目适用的补偿分区级别。经评定补偿分区级别后,地政总署会通知受影响业权人。各补偿分区级别的定义和特惠补偿率均属公开资料,公众可于政府网页查阅有关资讯,地政总署亦会向可能受影响的业权人及其代表作出说明。地政总署亦将整合现有资料,短期内上载至署方的网页,以便更有系统地展示有关资料让公众人士参阅。

注一︰现时农地和屋地的基本率(有效期由二○二一年十月一日至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别为每平方呎1,110元和2,202.5元。基本率参照土地价格的转变每年调整两次,调整后的补偿率于每年的四月一日及十月一日经政府公告通知生效。
 
注二︰亦指新发展区。
 
注三︰此部分是按受影响屋地(包括屋地上任何合法的构筑物)的公开市值所评估的补偿金额。

注四︰蓝图区泛指新市镇地区及新发展区。

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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