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23年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修订)条例草案》各项条文及修正案的合并辩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甯汉豪今日(七月十八日)在立法会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23年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各项条文及修正案的合并辩论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感谢刚才发言的各位议员,因为大家都表示支持政府提出的修正案,反映政府和法案委员会在过去四个多月的讨论过程中的确良性互动、集思广益,亦透过很深入的讨论,得出共识,务求完善《条例草案》,包括狄志远议员提出修正案。
   
(一)降低「非指定地区」的强拍申请门槛
   
  我在此就狄议员提出的修正案作简短回应,狄议员提出位于「非指定地区」而楼龄达5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的强拍申请门槛全部维持于现行的80%,政府认为必须反对这项修订,正如我刚才在二读辩论中强调,《条例草案》的目的是希望更具政策针对性地降低强拍申请门槛,协助老旧及失修楼宇的业主。正如我再三强调,我们希望为这些业主提供出路,消除楼宇安全隐患及改善生活环境。
   
  我想再一次重申,楼宇老化属全港普遍现象,不是某几个地区独有的问题。虽然「非指定地区」的老旧楼宇数目及楼宇维修状况显示该等地区的整体重建迫切性不及「指定地区」,但「非指定地区」同样存在一定数目的老旧和失修楼宇,特别是楼龄6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而过去旧楼业主向市建局提出联合出售申请中,正正有52%是来自「非指定地区」,从这些数据可看到「非指定地区」的旧楼业主同样希望透过重建改善他们的环境。
   
  目前楼龄5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大约有9 600幢,撇除约3 000幢楼龄50至59年并位于「非指定地区」的楼宇,今次我们提出的亦是保留其八成强拍门槛。《条例草案》中政府建议降低门槛的种种安排涉及约6 500多幢的私人楼宇,主要集中在「指定地区」,有4 400多幢,换言之在「非指定地区」亦有2 000多幢,而在这2 000多幢当中,如以60年楼龄或以上楼宇计算,占了香港超过一半数目,位于「非指定地区」,而当中约64%是楼龄60至69年,其余是楼龄70年或以上。我们希望将重建资源引导到「指定地区」,但同时不能够忽视「非指定地区」,以上所说这些高龄楼宇的重建需要。我很明白狄议员希望我们循序渐进,让我们更好地有时间慢慢来,不要一次过影响很多小业主,但我刚才提及的数字、老旧楼宇的数目及增加的速度,清楚告诉我们没有这个条件循序渐进。
   
  事实上,降低强拍门槛只是提供一个场景促成重建,但是否成事需视乎很多因素,包括市场上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互动,以及土地审裁处的把关,所以经详细考虑后,我们没办法接受狄议员在这方面的提议。
   
(二)降低位于非工业地带的工业大厦的强拍申请门槛
   
  狄议员提出的修订另一个效果,就是对非工业地带楼龄达30年或以上工业大厦的强拍门槛,仍然维持在现时的八成。事实是怎样呢?为配合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早于一九九一年已经将工业用地大规模改划作非工业用途,目的是希望释放这些珍贵土地资源的潜力。但由于分层工厦业权分散,难以整合,因此一直窒碍了位于非工业地带的工厦的重建。由《强拍条例》于一九九九年六月生效至二○一○年三月期间,只有两宗工厦的强拍申请。其后,政府在二○一○年四月修订《强拍条例》,将有关门槛由90%降低至80%,鼓励市场参与重建工厦。虽然由二○一○年该次修订至今年六月底,工厦的强拍申请增加至23宗,但相比仍有约1 230幢位于非工业地带的工厦,当中有76%(即930幢)达30年或以上楼龄的工厦,重建及转型的步伐仍然缓慢。
   
  考虑到上述因素及背景,我们认为有必要藉今次修例,将适用于楼龄达30年或以上而并非位于工业地带的工厦的强拍申请门槛由80%稍为降低至70%,在政策上再加把力度推动这类工厦的重建,加强非工业地带的转型动力。
   
  主席,如果狄议员刚才我提及两方面的修正案获得通过,会削弱《条例草案》降低强拍申请门槛的建议对加快市区更新步伐的效力,令位于「非指定地区」的老旧楼宇的重建难以追上楼宇老化的速度;亦未有应对位于非工业地带工厦转型的需要。但我们深知议员提出修正案的良好意愿,是希望我们好好照顾小业主的权益。因此我再重申,由发展局主导和委讬的支援中心会进行多方面的工作,以支援受强拍申请影响的小业主。这个中心,我们争取于八月开始运作。当然,有了这个中心的成立,个案处理是至为重要,我们要在每个个案中汲取经验,所以在这里我很欢迎亦期望立法会议员、各个区议会和地区组织遇到一些个案,亦向我们作出转介,以及监察中心处理这些个案的情况。我们不需要特定某个年份去做一个检视,因为既然我们作出这个推动,而有很多环节我们都要留意,我认为应该在过程中持续吸收经验和持续检视。
   
  我恳请各议员支持我们的政策立场,在表决时支持政府提出的所有修正案并通过经政府修订的《条例草案》。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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