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座建筑物获发能源效益证书

  十四座采取节省能源措施的建筑物,凭借其领导环保潮流的特色,获能源效益注册计划颁发证书。

  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苏启龙今日(星期二)在“香港建筑物能源效益注册计划”记者会上说,这些建筑物表明公共及私营机构携手致力改善环境。

  苏启龙说,该计划于去年十月实施,乃政府透过具能源效益的建筑设计而促进环境保护的措施之一。

  他说:“我们希望鼓励建筑师、发展商及大厦主管多思考能源效益问题。”

  “采取能源效益措施,他们既可节省金钱,又可协助环保工作。”

  他指出,一座建筑物每节省一个单位电力,即可节省生产该电力而需要的差不多三个单位能量。

  他说:“这样,我们的环境和经济均会受益。”

  首批成功注册的建筑物均遵守机电工程署制订的建筑物能源守则,其中包括照明、空气调节及电力装置的规定。

  机电工程署规管服务总监黎仕海在解释注册建筑物的照明特点时表示,它们均安装了具能源效益的萤光灯、放电管灯,以及设有反光板和灯罩的灯具。

  在空调系统方面,这些建筑物的特色是设备大小合宜,有效使用隔热材料及能源表现优异的制冷机组。

  获注册建筑物在电力装置方面的共同点,是具备大小合宜的配电电缆及配电设计,以及合适的功率质素管理。

  黎仕海补充,这些建筑物的照明开关掣及恒温器有足够的装置,容许关闭不必要的照明,并改善空调控制。

  证书颁发名单上的公共建筑物计有北角政府合署、机电工程署总部大楼、建筑署物业事务处总部大楼及香港国际机场客运大楼。

  香港大学黄克竞楼及纽鲁诗楼的照明装置均获颁证书。

  私人建筑物方面,获颁证书的包括多盛大厦十七楼,以及中环中心、南洋广场、群策大厦、美达中心、丰裕中心、太阳广场和丽港城(第1﹐2及4期)的公用地方。

  上述计划公开予所有符合能源效益守则的新落成及现有建筑物申请参加。

  申请者如欲获得注册,可透过一名注册专业工程师向机电工程署按照有关守则递交其装置资料。

  申请者获注册后,有权在其建筑物的有关文件及来往书信上印上商标,作商业广告用途。

  有关建筑物最终使用者购入或租用物业之前,会从实际能源节省及该建筑物能源效益表现的额外资料中,获得益处。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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