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维也纳签署环保合作备忘录

  香港和维也纳今日(星期五)签署协议,加强双方在环保事务上的合 作。

  有关的谅解备忘录今早由署理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刘励超代表该局和 维也纳市市长之国际经济事务特使兼维也纳总商会会长厉迪行代表维也纳 市城市规划局签署。

  刘励超在签署仪式上表示,双方已确定一些未来会优先合作的范畴, 包括废物处理、大气层保护、企业环境管理、改善空气质素和污水处理。

  他说:“我们期望能吸取维也纳在这些及其他范畴上,解决各项环境 问题的经验,同时也希望能向他们提供有用的资料。”

  他说:“这份谅解备忘录为期五年,之后会按适当情况而重订。”

  根据这份备忘录,香港及维也纳将就环境事宜,重要的环保研究、监 察、社会及经济影响,以及有关计划中的管制和政策等,互相提供资料。

  环境保护署及维也纳市城市规划局将成为联络部门,负责管理各个合 作项目。

  环境保护署署长罗乐秉及奥地利驻港总领事白嘉逸博士均出席这项签 署仪式。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四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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