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星期三)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所作提问及署理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刘励超的书面答复:
问题:
就废纸回收商近期要求政府提供协助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a) 废纸回收商要求政府提供协助的详情为何;及
(b) 当局以堆填方式处理废纸,连同有关堆填区的土地开发成本,每吨废纸所需的平均费用为何?
答复:
主席:
(a) 废纸回收业代表近期与政府当局会晤时,要求政府提供多项援助,现撮述如下:
* 停止输入废纸;
* 每吨废纸直接补贴二百元;
* 接管捷众废纸厂,利用所得利润成立一个援助废纸回收业的基金;
* 豁免缴付公众货物装卸区费用;
* 减少柴油税和车辆牌照费;
* 减收电费;
* 要求出口商公布出口价;
* 与由内地机构拥有的私营公司磋商,要求该公司调低废纸入口的检验费;
* 设立基金令废纸维持在市价水平;
* 提供免息或低息贷款;
* 提供土地,供暂时存放废纸;
* 以低廉差饷/租金提供土地,供存放和包扎废纸用途;
* 废纸回收公司透过中小型企业特别信贷计划申请借取贷款时,应该获得优
先考虑;
* 试办废纸回收中心;
* 设立废物处理中转站;
* 提供废纸收集箱或收集笼;
* 引进类似海外所实施的废纸再造计划;以及
* 给予再造业政策上的支持;
政府当局衡量废纸回收商的要求时,采用以下准则:
* 政府不应该采取一些措施一方面虽然可以帮助某一行业,但同时损害另一类行业的利益;
* 所采取的措施,必须符合现行的环境、经济、贸易、竞争及财政的政策;
* 所采取的措施,必须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所规定的国际贸易义务;
* 政府不会干预私营机构之间的商业关系;以及
* 不可忽略有关的法例规定。
(b) 政府当局在一九九七年以堆填方式处置所有城市固体废物(包括废纸)的平均费用为每吨八百三十元,分项数字如下:
收集及运输废物 370元
废物转运站的建设及运作成本 250元
策略性堆填区的建设及运作成本 110元
现时三个堆填区所占土地的机会成本 90元
环境保护署管理各废物转运站及策略性堆填区的成本 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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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830元
完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