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问十五:水冷式空调系统的推广

以下为今日(星期三)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所作提问及署理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刘励超的书面答复:

问题:

    当局曾承诺于一九九八年就更广泛采用水冷式空调系统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进行研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a) 该项研究现时的进展为何;

(b) 现时有何法例或守则规管商业楼宇采用该类空调系统;

(c) 有否统计采用该类空调系统的商业楼宇数目占商业楼宇总数的百分比;及

(d) 有何措施推广商业楼宇采用该类空调系统;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女士:

(a) 机电工程署委聘的顾问已于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五日展开初步研究,目的是找出在推广区域性及全港性非住宅楼宇采用水冷式空调系统所牵涉的问题和限制。顾问更要订定另一项更详尽的研究的范围,以探求解决这些问题和限制的最佳方法,使水冷式空调系统得以在东南九龙发展区和其他两个选定区域采用。研究的进展令人满意,最后报告可望于一九九九年五月底前发表。

(b) 现时并无法例或守则规管个别商业楼宇使用水冷式空调系统,但《水务设施规例》第13(a)条授权水务署署长监管由政府喉管供水予空气调节装备使用。为了节约用水,水务署就空调系统使用由政府喉管供水所制定的政策,规定有关系统应以闭路冷却方式操作,把耗水量减至最小。除非有绝对需要,蒸发水冷式系统甚少获准使用。

(c) 对于目前有多少商业楼宇采用水冷式空调系统,我们并无预先准备好的统计数字,但相信为数不多。

(d) 我们尚未采取措施推广商业楼宇使用水冷式空调系统。由机电工程署委托进行的研究,目的就是提供所需资料,让我们以切实可行的方法推广这类系统。

一九九九年一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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