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土地建议须有银行担保

  土地建设谘询委员会主席杨汝万教授今日(五月三十日)说:“土地建设谘询委员会初步讨论过若干建议,规定所有招标卖地的投标人士均须就投标价馀额取得银行担保或其母公司的担保,并规定投标人士须提交证据证明有能力履行卖地章程所列明的责任。”

  他说:“一些委员关注上述建议或会影响到投标人士,特别是小型发展商。一些委员建议地政总署研究目前的按金规定,是否能有任何改善。”

  “地政总署会就上述建议作进一步谘询,再行决定。”

  委员会亦获悉建筑质素工作小组的工作进展。

  杨汝万说:“委员普遍欢迎该小组的工作,包括清楚列明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和注册专门承建商在地基工程和土地勘察工程方面的个别责任,以加强监督工作和工程质素。”

  工作小组并建议由注册专门承建商负责执行土地勘察工程,专业学会亦支持此项建议。

  建筑质素工作小组在去年十二月成立,负责研究和建议措施,以提高私人楼宇地基工程的监督和测试质素。

二○○○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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