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检讨收地赔偿政策(只发中文稿)

  以下为署理规划地政局局长曹万泰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检讨收地赔偿政策’议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首先,很多谢各位议员就动议提出的宝贵意见。

  我相信大家都会了解,政府收地的出发点不是扰民,而是有需要为公共利益征收土地。政府现正检讨收地赔偿政策及收地程序,亦同时研究如何协助受收地影响的经营者,继续经营其业务。因此,今日的动议辩论,实属合时。

  刚才多位议员提到赔偿安排的细节,我不需要再在此重复,但在回应各位议员刚才提出的问题之前,我希望简单解释现行收地赔偿安排的理念。

法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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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被政府收回物业或土地的业主,可以获得一笔法定赔偿。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法定赔偿包括被收回物业或土地的公开市值,以及申索骚扰补偿金的法定权利。首先,被收回物业或土地的公开市值,是指业主自愿在公开市场出售有关物业时,可合理预期的成交价格。此外,受收地影响的经营者,不论是自用业主或租户,均有权申索骚扰补偿金;骚扰补偿金包括营业损失补偿、搬迁费及专业人士服务费。不过,这些申索须有书面证据支持。

特惠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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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供证据以支持骚扰补偿金的申索,商业、工业及农业经营者,往往需要花上大量时间和精神。在部分个案中,受影响的经营者亦难以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以证明其营业损失。有见及此,政府会向有关自用业主及租户发放一项特惠津贴。根据这项安排,受影响的经营者可选择领取特惠津贴,作为法定申索的暂支款项,或作为申索的全部金额,并以此作为最终的索偿安排。

商用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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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们曾检讨受收地影响的商用物业业主及租户的特惠津贴。根据本年三月三十日本会财务委员会通过的新政策,商用物业的自用业主和租户可获得的特惠赔偿款额,分别相等于被收回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四倍和三倍。出租及空置单位的业主,则可获得相等于被收回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的款额,作为特惠金。

工业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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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才提及在本年三月进行的检讨,并未包括发放予受收地影响的工业厂房业主及租户的特惠津贴,不过,我们已承诺会尽快检讨这项津贴。

  目前,工业厂房自用业主及租户的特惠津贴,是根据一条公式计算,该公式包括装修期内的租金、搬迁费、基本装修费、印花税、律师费和物业代理费等项目。我们认为有需要因应时宜,对现行特惠津贴的计算公式作出检讨和修订。

  我们正进行有关检讨,并希望可于短期内向各位议员提交建议。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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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各位议员提出的一些要点,我谨作出以下回应。

  在今次辩论中,有议员促请政府检讨收地赔偿政策,其实政府现正进行这项工作。此外,正如我刚才提及,政府已完成就商用物业业主及租户的特惠津贴的检讨。我们希望在短期内完成检讨工业厂房业主及租户的特惠津贴。待检讨完成后,我们会谘询本会的有关事务委员会。

  另外,有议员促请政府检讨有关发放特惠津贴的行政安排。我们现正检讨现行安排,目的是透过简化申索骚扰补偿金的程序,以及加快发放收地的赔偿金,从而协助受收地影响的经营者继续其业务。

  就有关发放予工商用物业自用业主及租户的特惠津贴,未能充份协助希望另觅地方复业者的问题,有议员建议设立贷款计划,为受影响的经营者提供过渡性贷款。我们同意这个思路,我们现正研究为受收地影响的中小型企业经营者设立贷款计划的可行性,并希望在本年年底前完成有关研究。

  总括来说,政府和各位议员同样关注受收地影响的经营者所面对的困难。我们会检讨有关收地赔偿的政策和程序,看看如何可以简化手续,缩短时间,以协助受影响的经营者能够继续其业务。

  谨此再次多谢各位议员提出的宝贵意见,特别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寻找平衡受影响人士的诉求和善用公帑,为大众利益着想的方案。我和我的同事会仔细考虑各位提出的建议,并在研究这些建议的可行性后,向本会提交我们的建议。

  多谢主席。

二○○一年七月五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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