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声明

以下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房屋政策发表的声明:

主席:

自七月上任以来,这是我第一次在立法会向议员解释特区政府房屋政策的方向、理念及原则。我希望藉今天发言,理顺各项政策目标、策略和措施,重新厘清政府的角色和定位,务求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能够清楚了解未来房屋政策的大方向。

房地产与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

房地产市场是香港整体经济的重要支柱,与民生息息相关。在过去五年,房地产与建造业平均占本地生产总值约百分之十四。对不少市民来说,房屋亦是他们主要的藏富工具。

近年来,虽然经济转型、失业率高企,但是香港的经济基础还是稳健的,今年的本地生产总值还在增长中。然而,在通缩持续、内部消费疲弱、外围因素不明朗及房屋供过于求的情况下,物业市场受到很大的压力。

目前,香港的整体楼价已由一九九七年下调超过六成,成交量亦大幅减少。私人住宅楼宇的净资产值下滑,阻碍经济复苏。过去数年,置业者手上的物业亦变为负资产。行政长官对此深表关注,为了振兴深受通缩打击的经济,他指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就特区的房屋政策进行全面检讨,以期恢复市民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

房屋政策的定位

过去几个月,我和同事全面检讨了整体房屋、规划和土地政策,以及政府一向沿用的几个政策目标。我们亦谘询了有关界别、学者、政党、房委会、房协、关注团体、居民代表等,他们的宝贵意见给了我们很大启发。在这里,我要向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谢意。

我们认为,政府坚守一贯政策,为有需要家庭提供租住公屋的同时,应该停止兴建和停止出售实物的资助公营房屋,以及大幅减少在整体房地产市场所占的供应比例。政府同时要针对房地产市场严重失衡的情况,对症下药,重建市民及投资者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

提供租住公屋的目标

无可置疑,社会的共识是要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他们可以负担的租住房屋。过去五年,政府不断在这方面投放资源,公屋轮候册上的家庭数目已由一九九七年的十五万锐减至现时九万的低水平,轮候租住公屋的时间亦由平均超过六年缩短至平均少于三年。我在此承诺,政府会一如既往,继续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住公屋,并致力维持轮候时间于平均三年的水平。

自置居所比率

一向以来,政府积极提高本港的整体自置居所比率。由一九九七年至今,二十六万个家庭得到政府资助成为业主;自置居所比率也由百分之五十上升至百分之五十六:其中私人楼宇自置居所的比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公营资助房屋亦有百分之三十六。与其他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本港的整体自置居所比率毫不逊色。

过去五年,香港经济情况及房地产市场都经历了很大的转变。我们明白到,在目前的情况下,市民置业与否应以个人的意愿和负担能力为依归。因此,政府当年制订的长远置业指标,希望整体自置居所比率在二○○七年达到百分之七十,在今时今日的情况下,已毋须再保留。

政府提供的资助房屋机会

过去,政府曾根据长远房屋需求的预测,承诺每年提供五万个房屋资助机会,其中约一半是新的租住公屋或租金津贴,其馀是按适当比例提供的资助自置居所或置业贷款。

今后,政府的公营房屋计划会集中照顾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要,每年兴建多少租住公屋单位,将根据实际的需要来调整,并以维持三年平均轮候时间为准则。至于置业资助计划的名额,亦应按照每年的实际需求及房委会的资源,不时灵活地调整。换言之,政府提供的资助房屋机会,会根据市民的实际需求而定,数目可增可减。因此,我们认为只要落实以上承诺,便毋须再特别订定一个数目,作为每年要提供资助的目标。

要落实的三大方向

归纳而言,我们会落实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

(一) 政府的资助房屋政策,应重帮助那些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为他们提供租住公屋;

(二) 政府今后的主要角色应集中于供应土地及提供租住房屋资助两方面,并应尽量退出其他房屋资助计划,把干预市场的程度减至最低;及

(三) 政府必须维持一个公平和稳定的环境,让房地产市场能够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应根据市场需求供应土地,并提供有优良配套的基建设施。至于私人楼宇的建成量,则应由市场按需求决定。

落实措施、治标治本

我们厘清房屋政策的定位和方向后,曾对目前情况和未来发展作出全面而仔细的研究,结果决定实行下列九项与土地供应、公营房屋兴建计划、资助方式等有关的措施。这些措施都是针对问题所在,以期达到既治标亦治本的效果。

(一) 土地供应

首先,在土地供应方面,政府除了有责任提供足够土地以应付市场需求外,亦应在楼宇供应远远高于需求,市场出现失衡的情况时,灵活地调整土地供应策略。过去数年落成但尚未售出的私人住宅单位约有二万馀个,而将于未来两年落成、但现已取得预售楼花同意书可随时发售的单位,则约有三万馀个。然而,过去数月显示,市场的需求郤持续疲弱,吸纳量显着减慢。为了纾缓现时私人住宅单位供求严重失衡的情况,政府决定停止定期拍卖土地,并取消本财政年度内馀下的两次土地拍卖。同时,政府亦会暂停“勾地表”制度至二○○三年底。之后,新土地只会以勾地方式提供。

当然,以上的措施会产生干预市场的作用,但我们认为,现时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非常的情况,因此,政府有必要在在未来的一年内采取非常的措施,尽快及尽量恢复市民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

(二) 铁路土地

对于两间铁路公司的住宅发展项目,社会上经常有人批评,铁路公司不应以发展公共运输系统的身分,参与房地产活动,与私人发展商竞争。他们亦认为铁路公司的发展项目,规模一般较为庞大,对市场造成影响。

我们必须紧记,政府已经把正在兴建的铁路沿线物业发展权批给有关铁路公司。但政府为确保房地产市场能够持续健康发展,会加强与两间铁路公司的联系,协调有关土地招标的步伐和时间。政府亦会采取适当措施,使两间铁路公司发展的物业,能够根据实际需求有秩序地推出市场。政府已经与两间铁路公司达成共识,由现在至二○○三年底将不会有土地招标,进行铁路沿线物业发展项目。

(三) 租住公屋兴建计划

为维持轮候公屋时间在平均三年的水平,政府目前预计,未来数年内,每年将需要兴建约二万多个租住公屋单位。当然,实际的建屋量必须视乎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需求、公屋住户的流通量,以及租金津贴计划是否获得市民普遍接受。我们会密切监察各项因素的发展,制定一个逐年延展的建屋计划,每年作出调整,以落实政府对有真正需要人士的承诺。

(四) 居者有其屋计划

近年,随着物业价格下滑,居屋和私人楼宇市场出现了重的情况。为了回应市场的变化,房委会在过去数年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大幅削减居屋的兴建量,以及将单位转为租住公屋,并先后在二○○○年和二○○一年暂停出售居屋。

目前,私人物业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价格出现恶性竞争,居屋和私人市场重的情况,日益严重。居屋的优点与价值正逐渐消失,对市民的作用及吸引力亦已减退,居屋认购率更跌至历史新低。我们认为政府应尽快退出私人房地产市场,让市场回复平衡。因此,政府将会向房委会建议,除了出售少量剩馀及回购的单位给绿表申请者之外,应由二○○三年起无限期停售居屋,同时停建居屋。至于已落成和兴建中的居屋单位,则会在不与私人市场直接竞争的原则下,改作其他居住用途。

(五) 资助置业贷款计划

尽管停建及停售居屋,房委会仍会推行置业贷款计划,帮助符合资格的低收入家庭置业。这个计划除了帮助公屋居民改善居住环境外,还会维持公屋租户的流动性,促进公营房屋循环分配,物尽其用。再者,与实物房屋相比,置业贷款的好处是弹性较高,房委会可按每年的实际需求调整资助名额,避免出现供求错配时不能灵活调配资源的情况。

当然,我们承认,政府提供置业贷款,在某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干预市场的行为。然而,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继续推行资助置业贷款计划,目前仍有必要。我们日后会检讨这个计划。

(六) 混合发展等计划

政府在检讨房委会和房协与发展商共同进行的发展项目后,相信这类计划必须由市场全权发展,才能为整体社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我们会全面停止推行混合发展计划和房协的资助自置居所计划,并向房委会建议终止私人参建计划。政府会与房委会和房协研究可否将已经和将会落成的单位改作其他用途。

(七) 租者置其屋计划

租者置其屋计划至今已推行五年,其间,房委会拨出了近十三万四千个公屋单位供租户认购。推行这个计划的原意,是协助一些未能负担私人楼宇的公屋租户置业,并借此减轻房委会支付营运成本的重担。经验显示,推行这个计划的结果是:政府一方面要把公屋出售,另一方面郤要不断兴建租住公屋,以作补充。这明显与我们要善用公共资源的目标,背道而驰。再者,把大量平价单位推出发售,亦会冲击物业市场,尤其是二手市场。

综观而言,为了保持一定数量的租住公屋单位,以便长期满足合资格家庭的需求,也为了贯彻政府退出房地产市场的方向,政府会向房委会建议,除已经发售和已宣布将于明年推出的第六期计划外,应该终止租者置其屋计划。有意置业的公屋居民,可利用房委会提供的置业贷款计划在私人市场购买居所,或在居屋第二市场购买不用即时补地价的居屋单位。

(八) 租住权管制

在私人房地产市场方面,目前住宅楼宇供应充裕,租客的议价能力相对提高。相反地,业主收楼转租手续郤极为繁复。《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于二十多年前订立,保障租住权的条文现在已经过时。为使私人租务市场回复自由运作,给业主应有的弹性及自主权,减少收楼及转租的难度,政府会全面检讨《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目的是尽量全面放宽私人楼宇的租住权管制,减少干预私人合约的情况。这样做除了令私人租务市场更活跃及对投资者更为吸引外,还可以为政府倡议的租金津贴计划提供更多私人租住单位,供租客选择,可说一举两得。我希望在明年将修订《业主与租客(综合)修例》的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九) 控制楼宇炒卖措施

九十年代初期,楼价升,炒卖活动炽热,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打击炒卖楼宇的措施,保障消费者利益。这几年来,随楼市变化,政府已放弃或取消大部分的措施。我们亦藉这个机会检讨了这一环节。除了保留有关保障消费者的规定外,我们建议取消馀下的两项控制炒卖措施,包括 -

(一) 内部认购限制 - 地产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限制内部认购的原意已失去作用。预留给承建商作内部认购的单位其实都可让外来用家选购,因此这项限制已经过时;及

(二) 每名买家只限购买一个住宅单位和两个停车位的限制。

结语

以上为九项措施的内容。日后推行房屋政策以配合转变时,我们坚信,公营房屋的作用应以满足基本住屋需求为主,置业方面则交由市场力量推动,政府不应与私人物业市场竞争,而一个清晰、全面和贯彻始终的房屋政策,更是重建市民对房地产市场信心的起点。只有如此,房地产市场才能畅顺运作和健康发展,为香港经济发展增添活力。

我想强调一点,我们并不期望实施上述措施便可以令所有问题迎刃而解。但我们是有决心作出实际行动,我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共同解决当前的困境。

谢谢。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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