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题:拆卸僭建物的工业安全

  以下为今日(十月十六日)立法会会议上何锺泰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问题:

  关于拆卸僭建物的工业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因未按正确程序进行拆卸僭建物工程而造成的工业意外事件数目及伤亡人数分别为何;

(二) 计划何时实施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制度,以及会否规定拆卸僭建物工程只准由注册承建商承办;及

(三) 在实施上述注册制度前,当局会否加强监察拆卸僭建物的工程?

答复:

主席女士:

  就何议员的提问,我现答复如下:

(一) 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的这三年期间,因未按屋宇署所发出的正确工序进行拆卸僭建物工程而造成的工业意外有一宗,酿成一人死亡。这宗事件现已转介律政司考虑进一步行动。

(二) 我们计划在二零零三年向立法会提交《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其中一项建议是引进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制度,以确保小型工程承建商符合应有资格和加强管制小型工程的进行,包括清拆僭建物及楼宇维修等工作。当条例草案获得立法会通过及在我们设立了小型工程承建商的登记册之后,我们便会实施新的小型工程规管制度。届时,拆卸僭建物工程将只准由注册承建商承办。

(三) 在实施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制度之前,清拆僭建物若涉及拆卸整幢楼宇或某一幢楼宇的大型或重要部分,屋宇署会要求业主雇用认可人士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监察拆卸工程,并委聘注册承建商进行有关工程。至于清拆其他僭建物方面,屋宇署会吁请楼宇业主聘用注册建筑专业人士监察工程,并委聘注册承建商进行有关工程,以确保自身及公众的安全。我们亦会向所有有关业主提供一份符合资格进行清拆工程的注册承建商名单。同时,屋宇署会加强巡查清拆僭建物工程,特别是针对危险性较高的工程,以保障公众安全。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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