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讨论土地业权注册制度

  土地及建设谘询委员会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开会讨论建议的土地业权注册制度,各委员对于并行实施契约注册制度及业权注册制度的做法表示欢迎。

  会后,委员会主席杨汝万教授说:“委员相信逐步改制有助有秩序及有系统地转制,令市民和法律执业人士有足时间适应新的制度。”

  他说:“委员一般亦欢迎赋予法庭在欺诈转让情况出现时,发出更正土地登记册命令的权力。他们同意政府的观点,认为法庭在行使这一权力时,应考虑有关人士的行为和对他们的困难。”

  “这应是在诈骗案件中,平衡不知情前度业主和不知情买家权益的最好方法。”

  他补充说:“但是,一些委员关注凌驾性权益对业主权利的影响,并促请当局尽量减少这类权益。”

  根据政府建议的土地业权注册制度,现行契约注册制度下的物业,会在首次物业转让或自愿申请转制时,转至业权注册制度。现行的契约注册制度和业权注册制度将会在一段不限定时间内并行实施。

  新制度的其他主要内容还包括赋予法庭在欺诈转让情况出现时发出更正土地登记册命令的权力;备有弥偿条文规定每宗欺诈个案申索上限为三千万元;和界定凌驾性权益。

  条例草案会通过立法实施。委员会得悉政府有意在下一个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土地业权条例草案》。

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二)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