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发展程序有助改善营商环境

  规划地政局局长曾俊华今日(四月二十七日)说,政府现正研究简化审批发展项目的程序,从而进一步改善香港的营商和投资环境。

 

  曾俊华在一个由香港规划师学会和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在深圳联合举办的研讨会发表演说时表示,政府一直致力为本港城市规划和土地发展制度寻找合适的平衡,一方面让公众有足够的参与机会,另一方面亦顾及发展的效率。

 

  他强调,提高发展程序的透明度和制定有效率的机制,将有助香港未来的发展。

 

  曾俊华说:“一套完善的规划及土地管理制度,是吸引海外投资者的重要因素。”

 

  “特别在国家入世后,我们要吸引投资者在香港或在内地设立生产线、贸易公司以及国际企业的地区总部,除了提供足够土地资源和基本设施之外,必须在发展程序方面,提高透明度和制定公平和有效率的机制。”

 

  曾俊华表示,本港的规划和土地发展制度,建基于法治精神,具备四个特点。

 

  第一,香港的私人发展全部由市场主导。土地规划一般只会订下概括性的土地用途,富有弹性,让发展商可配合市场的需求。另外,在土地供应的数量和时间方面,政府亦会尽量灵活处理。

 

  自一九九九年开始,政府采用了土地申请表的制度,把一些面积较大的土地放于土地申请表内,供发展商申请公开拍卖。

 

  第二,香港有高透明度和清晰的法规。香港的规划和土地资讯大部分是公开的。此外,现行的制度中有谘询和法定反对程序,让公众有机会提出意见。

 

  第三,香港的制度稳定而一致。大部分规划程序都是由法例规定,政府或其他决策机关不能随意更改规则。

 

  第四,无论是公营或私营机构,本地或外来投资者,都一视同仁,同样受到有关法例和规则规范。

 

  规划署署长冯志强在研讨会上表示,修订《城市规划条例》将有助精简程序和提高效率,而修订工作将分阶段推行。

 

  冯志强透露,政府会在未来几个月就首阶段的条例修订项目谘询有关团体,其中包括简化审核规划许可申请的程序,使规划制度更公开,并加强管制违规发展等。

 

  他说:“之后,我们会于明年年初把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我相信经修订后的城市规划条例能有助进一步提高香港的竞争力,改善香港的营商环境,令香港更能抓紧国家入世所带来的新契机。”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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