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第十八题:土地竞投规则

  以下为今日(四月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曾俊华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悉,政府当局在二○○一年八月拍卖一幅位于红磡湾的商业用地时,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实业”)及刚成立数月的信泽企业有限公司(“信泽企业”)均有参与竞投,结果信泽企业以低于市场预期的价格投得该幅土地。同年十月,长江实业亦以低于市场预期的价格成功投得相邻的一幅商业用地。在这两次卖地之后,市场才获悉信泽企业由长江实业全资拥有。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长江实业没有及早公开其与信泽企业的关系,对该两次卖地的竞投结果有否造成不公;及

(二) 会否考虑修改土地竞投规则,规定参与竞投的公司须公开其背景,以增加透明度及确保公平公正;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女士:

政府的土地拍卖,是完全按照公开竞投的原则,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方式进行。任何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均可参与公开竞投的过程。竞投者可以组成财团公司或成立附属公司参与竞投土地,情况就如商业机构在香港进行一般商业活动一样。竞投者无须公开其公司的资料,包括母公司或附属公司的资料。

每幅政府拍卖的土地的成交价,就是该幅土地在公开竞投过程中所获的最高竞投价,该价格反映地产商在当时的市场情况下愿意付出的价格。个别人士在土地拍卖前就土地成交价作出的预测,只代表其个人期望和估计,并不能视为对该幅土地市值的权威性及客观预测。

于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举行的政府土地拍卖会上,一幅位于红磡的商业地皮(九龙内地段第一壹一壹○号)以九亿元的竞投底价开投。经三位竞投者合共出价二十次后,最终由出价最高者,即信泽企业有限公司,以十亿九千万元(高于底价约百份之二十一)投得。另一幅红磡商业地皮(九龙内地段第一壹一○三号)于同年十月十六日的政府土地拍卖中出售,其竞投底价为六亿元。经三位竞投者合共出价十二次后,最终由出价最高者,即宝灵顿投资有限公司,以六亿五千五百万元(高于底价约百份之九)投得。

上述两宗个案中成功投得土地的公司,都是以合法商业机构的身分个别参与竞投土地。在该两次的土地拍卖过程当中,并无证据显示因成功投得土地的公司没有公开其公司的资料而对竞投造成任何不公平的情况或引致不合理的成交价。

政府拍卖土地的程序,已经广泛宣传,而业界亦十分支持有关的安排。我们认为没有需要改变现行的安排和要求竞投者公开其公司的资料。不过,我们会继续就拍卖土地的程序,不时作出检讨。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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