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重建局业务纲领和业务计划获得批准

财政司司长已批准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的首份业务纲领(涵盖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和首份业务计划(涵盖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规划地政局局长曾俊华在公布有关消息时表示:“获批准的业务纲领总共涉及在未来五年推行的四十二个新项目(当中包括土地发展公司于一九九八年公布而尚未完成的二十五个项目);此外,楼宇复修、更新旧区及保存古迹的工作亦已纳入该业务纲领之内。”

“获批准的业务计划包括五个预计在二○○二至○三年度展开的项目,以及市建局于本年一月公布的三个‘前期项目’。”

曾俊华表示:“这四十二个项目将影响超逾六千个业权和大约一万个租户。按照以人为本的市区重建工作方针,这些业主和租户会获得妥善补偿。”

“这四十二个项目的面积约为十三点五公顷,可建成多达一万八千个住宅单位。这些项目会带来显着的社区利益,包括提供大约一万三千平方米的休憩用地,以及楼面面积约为三万九千平方米的政府/团体/社区设施。推行这些项目将可改善旧区居民的生活质素,并可改善整体旧区的环境。”

曾俊华指出政府会作出跟进,为市建局拟备一整套财政支援措施,以协助该局落实其业务纲领和业务计划内的工作计划。

他说:“我们会就建议拨款方案谘询有关的立法会事务委员会,以及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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