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第十八题:确保嘉年华场地管理妥善

  以下为今日(一月三十日)立法会会议上何锺泰议员的提问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曾俊华的书面答复:

问题:

香港冬季嘉年华于二○○一年十二月八日年至二○○二年一月十三日在红磡码头附近举行。据报,有入场市民投诉该场地为沙地,即使有微风吹过亦会尘土飞扬,以致部分人士感到不适而提早离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主办机构曾接获多少宗关于场地尘土飞扬的投诉;

(二) 地政总署基于何种原因批准出租该幅沙地作举办嘉年华用途;及

(三) 当局日后会否将用作举办嘉年华的土地先作整理才交予主办机构,以避免同类事件发生?

答复:

主席女士:

(一) 主办机构向我们表示没有接获有关场地尘土飞扬的投诉。在报章报导此事后,地政总署曾联络主办机构,研究可否进一步采取改善措施。主办机构亦从善如流,在征询环境保护署的意见后,在整个场地铺上人造草皮,藉以减低沙尘引起的滋扰。

(二) 地政总署的职责之一,是管理政府土地。空置的政府土地在等候长远发展期间,通常拨作短期但有收益的用途。以今次而言,有机构向地政总署申请租用空置政府土地。按照惯常的做法,地政总署要求各有关部门就涉及其工作范畴的环节提出意见。该署谘询的部门包括九龙城区民政事务处、环境保护署、食物环境生署、机电工程署、运输署和旅游事务署。这些部门都不反对有关建议。地政总署遂把各部门提出的要求纳入租约条款内,然后批出短期租约予主办机构。

(三) 地政总署日后会在谘询有关部门后,在同类租约加入条款,规定嘉年华的主办机构必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场地管理妥善和尽量减少活动造成的滋扰。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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