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刘皇发议员就‘立法会第三题:政府征用私人土地引起的诉讼’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三日)立法会会议上刘皇发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问题:

  关于政府征用私人土地引起的诉讼,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五年,政府因无法与私人土地业权人就收回或租用私人土地的补偿达成协议而展开的诉讼个案数目,以及政府败诉及提出上诉的个案分别的数目;

(二) 在过去五年由公帑支付的有关诉讼费用总额;及

(三) 有否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检讨,以确定政府败诉的案件是否涉及政府官员的工作失误及该等官员是否须承担责任;若有要求有关部门这样做,检讨的结果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答复:

主席:

  我就问题三部分的答复如下:

(一) 政府如须收回私人土地或为进行公共工程而订立私人土地的暂时占用土地权,会根据有关法例的规定,向合乎资格的受影响人士作出补偿。假如受影响人士不满政府的补偿建议,可把个案交由土地审裁处裁决。过往五年大部分个案的申索人都接纳政府的建议。

在这段时间,政府收回约八千个私人地段,并订立了二百七十个私人地段的暂时占用土地权,其中交由土地审裁处裁决的个案只有二百四十五宗。在这二百四十五宗个案当中,一百零七宗在土地审裁处聆讯开始前已经和解或中止,三十八宗进行了聆讯并已有裁决,其馀一百宗则尚待聆讯。

在上述三十八宗已由土地审裁处作出裁决的个案当中,政府胜诉的有十四宗,申索人胜诉的有二十四宗。

在上述二十四宗申索人胜诉的个案当中,政府就其中九宗提出上诉。在这九宗上诉案当中,一宗在双方同意下获法庭批准撤销,两宗最后由终审法院判决政府胜诉,其馀六宗则仍有待法庭判决。

(二) 过去五年,由公帑支付有关的诉讼费用总数为二千零三十万元。

(三) 处理索偿个案时,有关的政府人员会审慎处理,并按照有关法例规定、既定程序和本身的专业/技术知识行事。他们有责任保障公帑得以妥善运用。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负责处理这类申索个案的个别人员的诚信和操守。因此,我们亦无理由相信他们须因工作失误而承担有关责任。

尽管如此,当局会跟进土地审裁处和更高级别法庭所作的裁决;并会在恰当的情况下,因应法庭的裁决,检讨有关政策、程序和做法是否公平和适当。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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