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就‘立法会第十三题:短期租约’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九日)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本人接获不少投诉,指有以短期租约承租政府土地的人士没有按租约规定使用及管理有关土地,例如:长期弃置土地或私下更改土地用途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批出的短期租约数目;

(二) 过去三年,

(i) 承租人自行交还土地给当局的个案数目;

(ii) 当局以承租人违反租约规定为理由收回土地的个案数目;及

(iii) 当局对私下更改土地用途的承租人作出警告及检控的次数;及

(三) 现时负责监管承租人使用政府土地情况的政府人员数目及他们每年巡视有关土地的次数,以及有何措施确保承租人须按租约规定使用及管理政府土地?

答复:

主席女士:

  就陈议员关于短期租约的提问,现答复如下:

(一) 目前,已批出短期租约的数目为四千三百五十八个;

(二) 有关过去三年(二○○○年十月至二○○三年九月)的统计资料如下:

(i) 承租人交回短期租约土地的个案数目为三百五十八宗;

(ii) 因承租人违反租约规定而遭撤销的短期租约数目为八十个;

(iii) 向违反租约规定的短期租约承租人发出警告信的数目为三千一百一十九封,而并无检控承租人的个案,因为检控行动并不适用于像短期租约这类地主与承租人之间的合约。然而,当局已采取适当行动,执行租约规定。

(三) 监察短期租约土地的使用情况,是十四个分区地政处人员整体职责的其中一部分。分区地政处人员平均每年共视察上述短期租约土地三千次。

  为确保短期租约承租人遵守租约规定,分区地政处人员会进行巡视,以查察任何违反租约的规定。如发现有违约的情况,分区地政处人员会向有关承租人发出警告信,要求他们纠正违反租约规定的事项。假如违约情况并未得以纠正,当局会采取适当行动(例如撤销短期租约),以执行有关规定。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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