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出席国际狮子总会港澳303区午餐会后与传媒的答问全文(中文部分)

  以下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出席国际狮子总会港澳303区午餐会后与传媒的答问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政府是否会有新措施刺激楼市?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正考虑有关课题在供应和需求方面的不同措施,这需要经过政府内部的程序,如果需要在行政会议通过的话,要待行政会议复会后才会有公布。

记者:为何你会这样有信心呢?为何不早些提出更多措施,对楼市发展更好,例如在土地供应及未来两铁物业方面。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想大家都知道,每件事都有过程,譬如数字方面,大家都有相同数字。我们先做自己工夫,去核实。我们派同事到每个地盘去看,因为要准确掌握到情况,不可以人云亦云,这些是需要核实的。另外,譬如两间铁路公司,一间是上市公司,另一间虽然是政府全资拥有,但对于这些敏感事情,我们要与他们商量的,有很多这类事情是需要时间处理。

记者:董先生已经开宗明义提到不单止要稳定楼市,还要上升。现时这个阶段仍然如你所说要在十月左右才可以看见少少成绩,楼价如何可以止跌回升呢?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这些光说是没有用的,最要紧是几个月后看看有没有这个成效。我今日向大家显示我们怎样理解我们的数字,数字背后的含意是甚么,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如果按照现时的趋势,凡是未动工的地盘,在几年之内要求他们有楼宇供应是比较困难。我们已看到的趋势是开工量愈来愈少,所以我们如果能够在供应方面得到控制,而在需求方面,我们又做相应的工夫,我们希望有些成绩。

作者:最快可以在何时回复equilibrium的情况?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这个大家有不同的假设,不需要在这里争辩一定要在何时。总之,大家看到趋势是供应量会愈来愈少。如果我们经济情况好转;如果我们能够维持前数年对于楼市的需求,时间是不应该会太长。

记者:你今天详细解释未来几年供应下降趋势的数字,问题是过去五年的私人住宅,成交数字每年是七万五千宗,但实际上在新楼的供求,成交数字方面有没有实际的数字反映出,就算现在供应少,但需求有没有相应下调?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当然以前的走势只是一个参考,但是所有事情都要看现时情况,同时我们要放眼将来,大家不要忘记,过去五年经济都是萎缩的,如果现时的经济能够开始向上,有所增长,所面对和可以看到的情况,与以前是不同的。

记者:你所说的措施会否包括勾地政策再停多一、两年?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想勾地政策,到十一月才需要作出最后决定,我们今日不需要作出任何决定。

记者:你刚才开宗明义地说给大家知,供应量开始紧绌,这是否出口术呢?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只是反映事实,这是我们经过几个月整理所有数据和坊间所有数据,我们将它汇合了,这不可以说我们做数,这些数目大家都可以看到、可以计算的,如果大家对于我们的计算方法有甚么异议,欢迎与我们讨论。当然我们接受有些数字的演绎方式会有不同,但我觉得我们所讲的基本论调,以及我们的方向及数目的大小、情况,大致都是反映我们认为的事实。

记者:未出售的居屋方面,将来有什么计划?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大家要理解,我们不可以将已出售居屋屋苑的货尾单位租出去,同样一座居屋,不可以有些卖出去,有些是租出去的,那些居屋始终都会卖出去的。但现在是指未来两、三年,我们还未有计划将这些居屋推出市场,我不是说以后永远不推出,但我们一定要关注市场的状况。

记者:十月会否推出新措施来刺激楼市?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想这不是是否刺激楼市,刚才也有人问我,有些打击炒楼的措施,去年我们已放宽一些措施,在这方面我们还有空间,我时常都说深化我们去年的政策,这亦是深化的部分。我们一定要审时度势,看一看当前环境,如果我们需要跟同样的方向做多点事,加强力度,我们一定会考虑。

记者:刚才所说的十月措施,是否包括勾地政策的方向?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十月至十一月,还有一个月。

记者:你觉得可以考虑那一方面的建议?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其实这几个月有很多人提供了很多不同的意见,所有以前公开或私下向我们提供的意见,我们都会考虑。

记者:那方面会考虑多些?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这方面我现时不可以回答你,因为我还未完成我们的研究。

记者:两铁交回物业发展权方面,有否提过赔偿问题?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们所说的只是九铁,地铁没有这样对我们说。大家都听过九铁主席的说话,他亦数次补充他所发表的谈话内容,他没有提到任何赔偿问题。

记者:今日公屋居民就公屋租金诉讼方面,不同意你们越级上诉,房委会内有何看法?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你要明白法津的程序,我上一次也说得很清楚,我们如果向终审庭直接上诉,是需要得到他们的同意,我那一天出来向你们交代也有提及这一点。当时我们的理解,我在未说那一番说话前,代表他们的律师表示不反对,我们当时的说法是如果对方不反对的话,如果我们得到主审法官的同意,同时又得到终审庭的同意,因为一定要他们全部同意,我们才可以做,所有的条件都要完全得到各方的同意才可以进行。既然这一次他们清楚表示不同意,我们觉得有多少惊奇就是,他们没有清楚解释为甚么不同意。因为我们的理解是大家都希望用最短的时间来解决这件事,不希望拖延,现时既然他们认为去上诉庭是一个比较稳妥的方法,当然我们不能够说不同意的,我们只表示失望。

(请同时参阅问答全文英文部分

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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