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七月十四日)宣布成立自置居所津贴上诉委员团。
自置居所津贴是一项特惠补偿金,发放予受收地影响住宅物业的业主。自置居所津贴的计算为同区的假设七年楼龄物业楼价和被收回物业的公开市值的差额。
政府发言人说:“自置居所津贴上诉委员会为非法定组织,负责考虑就领取自置居所津贴的资格,以及物业中争议的建筑部分或构筑物是否符合资格纳入计算自置居所津贴的面积内所提出的上诉。”
“任何人士如对地政总署署长在上述范围内就发放自置居所津贴的决定感到不满,可向上诉委员会秘书提出上诉。上诉须于署长作出书面决定后六十天内提出。”
获委任为上诉委员团成员共有十人。任期两年,由二○○三年七月十四日至二○○五年七月十三日止。成员来自社会各界别,包括测量、规划、法律、社会工作、会计、管理、商业和学术界。
每个上诉个案均会由一个三人上诉委员会聆讯。而上诉委员会则由委员团的主席或副主席及两名成员组成。有关自置居所津贴上诉委员会的行政指引和上诉程序,可向房屋及规划地政局索取,地址是香港花园道美利大厦九楼。有关资料亦载于该局网页,网址是http://www.hplb.gov.hk。如有查询,亦可电邮至hpa_enquiry@hplb.gov.hk。
自置居所津贴上诉委员团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黄山
副主席:
叶嘉安
成员:
陈佐坚
何小芳
林翠莲
刘石佑
李国英
马豪辉
温丽友
黄芳
完
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