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03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03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谨动议二读《2003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草案》,草案的主要目的是精简和加快城市规划程序、提高规划制度的透明度,以及加强对乡郊地区违例发展的执法管制。

背景

  现行的法定城规程序已沿用多年,社会人士普遍都有共识,认为有需要全面检讨《城市规划条例》。因此,我们于二○○○年向立法会提交《城市规划条例草案》,建议全面修订这条法例。可惜,由于条例草案涉及的议题十分复杂,部分内容亦较具争议性,立法会条例草案委员会在举行九次会议之后,最终未能在上一个立法会会期结束前完成审议工作。在详细考虑各方面意见后,我们现建议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先处理一些在社会上已普遍有共识以及能够为社会带来即时利益的修订建议。至于其他较为复杂和较具争议性的议题,我们会再作深入研究,并与业内人士及有关团体进行讨论,然后才提出修订建议。以下时间,我会简介修订条例草案的内容。

精简和加快规划程序

  在加快城市规划程序方面,我们有两项主要建议。第一,我们建议简化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申述的程序,把审议申述的时限由现时最多九个月缩短至六个月。我们亦建议将法定图则的展示期划一为一个月,但我们同时建议容许申述者在图则展示期结束后的四个星期内向城规会提交补充资料,以支持他们的申述。

  第二项主要建议是简化审批规划许可的程序。根据现行法例,即使是对规划许可作出轻微修订,亦须重新向城规会提出申请。我们建议假若申请人希望对已核准的规划许可作出某些轻微修订,将毋须重新向城规会提出申请,这将可省却不必要的行政程序。

提高规划制度的透明度

  在提高规划制度的透明度方面,我们建议任何人士在他们申请规划许可或修改法定图则之前,须获得土地拥有人的同意或通知该土地拥有人。我们亦建议公布所有规划申请及修改法定图则的申请,并在受影响的地点张贴告示,或在报章上刊登公告,让公众人士可对有关申请提出意见。

加强对违例发展的执法管制

  在加强对违例发展的执法管制方面,现行法例在技术上有不足的地方,违例发展的经营者往往可以藉提交规划申请和复核申请,拖延检控程序。我们建议修订有关条文,堵塞这方面的漏洞。

结语

  修订条例草案的建议若得以落实,将有助提高规划制度的效率和透明度,亦有助香港整体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我促请各位议员支持这条例草案。

  多谢主席。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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