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宣布收回位于大角咀及深水有关土地,以便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进行两项重建计划

  地政总署今日(三月七日)宣布收回位于大角咀及深水有关土地,以便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进行两项重建计划。

  该两个项目已纳入市建局二○○二至○三年度首份业务计划内,并有助更新有关的旧区,以及改善区内居民的生活质素。

  在大角咀的重建计划中,需要回收的私人土地权益共六十五个,分别位于樱桃街、海景街、振荣街及大角咀道;至于深水项目则有二十个,分别位于福荣街、福华街和九江街。有关土地均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

  受影响的土地权益会于收地公告刊宪三个月后复归政府所有。受影响业权的详情今日刊载于政府宪报。

  合资格的住宅物业业权人除获得法定补偿外,还可按情况获发特惠“自置居所津贴”或“补助津贴”。

  受影响的业主及租客可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过协议解决,有关人士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专业人士服务费可获政府发还。至于合资格的商户则可选择特惠津贴,以代替因商业损失或受滋扰而作出的法定补偿申索。

  合资格的住宅住户可获市建局的安置安排,或选择该局的特惠现金津贴以代替安置安排,而有关的安置单位则由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协会或市建局提供。

  收地工作完成后,政府会把该两幅位于大角咀和深水,面积分别为四千四百二十六平方米和一千三百一十五平方米的土地,以象征式地价批予市建局进行重建。

  两项重建计划均有助改善有关地区的整体环境。大角咀的地段主要作商业/住宅发展,并会提供政府、机构及社区设施,当中包括一间设有一百个宿位的安老院;至于深水项目则主要作商业/住宅发展,并会提供公众休憩用地。

二○○三年三月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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