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陈婉娴议员就‘立法会第三题:保护山脊线及维多利亚港的景观’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口头答复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一日)立法会会议上陈婉娴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口头答复:

问题:

  关于保护山脊线及维多利亚港的景观,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将于何时公布规划署在数月前就维港沿岸地区的建筑物高度限制进行谘询的结果,以及会不会透过立法方式实施谘询所得的高度限制;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二) 当局是同时就所有选定地区的建筑物高度限制进行谘询,还是就个别选定地区设有不同谘询期;若采用后一种方式进行谘询,原因及理据是甚么;及

(三) 对于土地契约内没有包括建筑物高度限制的地段,当局有没有采取补救措施,限制正在及将会在有关地段兴建的建筑物高度,以免它们破坏邻近山脊线的景观;若有,详情是甚么;若没有,原因是甚么?

答复:

主席女士:

  我就问题三部分的答复如下:

(一) 陈议员问及规划署数月前进行的谘询,据我所了解应是指规划署为落实“香港城市设计指引”,在今年五月至七月就观塘及九龙湾商贸区建筑物高度限制进行公众谘询,同时亦就这两区的建筑物高度订出临时管制。大部分在谘询过程中收到的公众意见,都支持在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内订定建筑物高度限制,以保存山脊线景观及改善商贸区的面貌。公众谘询的结果已于今年十一月十二日向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汇报。在该会议上,城规会同意把拟议的建筑物高度限制,收纳于观塘南和牛头角及九龙湾分区计划大纲图内。有关分区计划大纲图的相应修订将连同公众谘询报告,于二零零五年初公布。

  我们于二零零零年在谘询“香港城市设计指引”研究的过程中,曾探讨是否应该透过立法的方式实施保护山脊线及维港景观的建筑物高度限制。当时大部份被谘询的人士都同意,一个比立法更直接和较有弹性的方式,是把有关的建筑物高度限制纳入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内,因为公众可以透过《城市规划条例》参与分区计划大纲图的拟备和修订过程。有关上述研究,立法会的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亦曾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七日的会议上作出讨论,并同意透过分区计划大纲图加入建筑物高度限制。

(二) 就问题的第二部分,由于每区的土地面积、历史、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情况和特性有别,因此规划署就个别选定地区的建筑物高度限制进行谘询。为了落实“香港城市设计指引”中有关建筑物高度限制的建议,规划署选择了观塘及九龙湾商贸区作为试点,因为这两区邻近海旁,并正逐渐转变成为以商贸发展为主导的地区,因此需要更新规划大纲,包括建筑物高度管制,作为区内转型的指引。规划署下一步将会检讨德(南)及德(北)分区计划大纲图内有关的高度限制。

(三) 就问题的第三部分,即使土地契约内没有建筑物高度限制,拟议发展仍须符合有关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内的高度限制及《建筑物条例》的有关规定。规划署会经常检讨分区计划大纲图,以便决定是否需要加入有关的建筑物高度限制。

  在面临维港两岸的21张分区计划大纲图的其中15张,经已纳入了建筑物高度限制。城规会亦已同意在适当的分区计划大纲图,加上高度限制,保护山脊线及维港景观。规划署现已订立优先次序,先处理九龙湾商业区及观塘商业区。而有关在启德(南)及启德(北)分区计划大纲图上的高度限制,亦已在“启德规划检讨研究”内开展了。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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