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计划记者会答问全文(一)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民政市务局局长何志平、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刘吴惠兰及署理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王倩仪今日(十一月十日)下午在中区政府合署,就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计划举行记者会的答问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想问一问这个计划是否需要补地价?或者补地价条款本身如果发展商提出的话,任何条款是否在以后可以修改?

政务司司长:我想现时谈补地价为时尚早,当然我们的建议书的条款里要求建议者提出他们可以付出的地价价钱,现时他们所建议的计划还需要经过一番的讨论,还需要经过城规会的批准,所以在最后的发展面积可以作为赚钱用途(即商业发展或住宅发展方面)现时还未可以评估出来,要最后才可以决定关于补地价的数目或是有没有补地价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这个并不是地产项目,这并不是讲补地价的项目,这是一项文化设施,我们所说的是文娱艺术区的项目。所以最重要的是否能够达到我们最终的目标,补地价、财务安排对我们来说是次要的考虑。Michael(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你有没有需要补充?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补充一下,他们在这次建议中对于财务安排包含了地价成份,所以对于这方面我们要看一看到时究竟数目是多少?以及参详一下其他各方面来比较。至于刚才司长所说的中标者,最后也需要按照我们的协议,经过城规会的规定土地建筑面积及比率,这方面是不可以改变的,因为这方面会写在发展大纲蓝图内,如果要修改的话,是要经过正常的程序修改。所以你刚才所说的补地价问题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如果(届时)他们需要修改的话,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通常来说,我们不觉得会有这种情况出现。

记者:你们是否要他们修改,譬如是很久以前提出的,再过半年后的价钱会完全不相同,可能是你们不满意?

政务司司长:我并不能够回答你这个问题,为甚么要他们修改呢?

记者:因为譬如现时楼市上升得这么快时,当然这个是文化项目,但他们提出补地价,现时的建议已经存在的,可能是数月前的价钱,与现时并不合,这会不会是你们要求他们修改呢?或是我们只(将第一次出价)考虑为最终提出的价钱?

政务司司长:最重要的是我们觉得我们任何的价钱、造价,你所说有没有补地价的问题,在乎计划里最后有多少设施,多少项目。最后的建议我们也需要向公众交代的,当然这一定要反映出当时的土地价格情况。

记者:司长,现时三份标书建议的地积比率都比政府原先的建议高,你会不会担心令整个项目变质,变成一个地产项目,而不是一个文艺...?

政务司司长:我对此并不担心,因为我们主要是看看他们的文化项目是否合乎我们的标准,会否把整个地区变成一个文化地标和一个建筑的地标?如果他们有其他的商业配套,如这一定要有,而配套里亦需要这些来增加当地的人流,使整个文化艺术区有一个生命力,但一定不能过多。对于这方面,城规会亦有其意见,香港人亦有他们的意见;而三个计划书我们也会拿出来向公众谘询,而香港的普罗大众,我们亦会听,如果他们认为太多,便会给予意见,我相信他们一定会在我们的问卷里表达他们的意见。最重要这项目是我们大家拥有的东西,大家亦会明白,当中必须要有一些商业的配套,否则也不能成事,但却不能过多,我们最主要是发展一个文化艺术区,而不是一个地产项目。

记者:那是否谘询市民之后,如发觉过高,是否会要求他们降低(地积比率)?

政务司司长:我相信这一定会在我们的谈判过程中必须经过的。

记者:在公众谘询方面,在你们决定判给哪间(公司)时,公众谘询的比重占百分之几多?比重有几大?

政务司司长: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没有办法可以作出量化。但是我们做这个工程是不能和公众意见违背。我相信公众意见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在评价方面,当然有专家做评价:关于财务方面的评价、对于管理方面的评价和整个硬件的评价;但最重要的是听市民的意见。在参详后,我们会作正确的衡量。不过,对于我们谘询的结果,我们会向公众交待。第二件事,交待之后,我们最后的结果,挑选了哪一个建议书的发展者,亦会向公众交待。这两者是一定会互相印证的。

(待续)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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