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就‘立法会第十二题:加油站用地地价’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三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关于加油站用地的地价,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五年,每年当局批租的加油站用地平均每平方米的价格;

(二) 有否研究加油站用地的地价对汽车燃油零售价格的影响;若有研究,结果为何;及

(三) 在批租新加油站用地时,会否考虑提供地价宽免,以使汽车燃油价格降低?

答复: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的答复如下:

(一) 加油站土地是经公开招标以价高者得方式售与油站经营者,其地价由市场主导。投标者决定的投标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油站地点,附近道路的交通流量,加油站是否方便驾驶人士,是否有新经营者希望打进香港市场等等。基于上述因素,我们必须强调以每年加油站土地招标的平均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作任何比较,都不可能提供有效的参考资料。

  由二○○○年至二○○二年间,并无加油站土地招标。二○○三年有四幅加油站土地经招标售出,土地的每平方米售价平均为二万九千元。二○○四年有十幅加油站土地经招标售出,每平方米售价平均为五万八千元。

(二) 燃油零售价格的厘定,取决于多种因素,当中涉及燃油产品的进口成本、市场销售情况以及个别公司的营运模式、市场策略和经营成本等(包括加油站的地价与租金)。政府就个别因素对燃油价格的影响作出评估存在困难。

(三) 加油站用地一向是以公开招标方式批出,而地价由市场决定。若以宽免地价方式批出新加油站用地,对先前投得加油站用地的人士并不公平。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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