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九题:非法挖掘及倾倒泥头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日)立法会会议上蔡素玉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报,有人在西贡菠萝𪨶南山里的政府土地上非法砍伐树木及倾倒泥头,以开辟道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政府部门跟进调查该事件;若有,详情及进展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 会否在完成有关调查后向立法会报告;若会,将以何方式报告;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我就问题两部份的答复如下:

(一) 根据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杂项条文)条例》(下称“上述条例”),任何人如违例挖掘政府土地或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可遭当局检控。

  关于问题所述的个案,西贡地政处(下称“地政处”)接到市民投诉后,已派员到有关地点视察,发现有人未经批准擅自在政府土地上建造了一条临时行车通道。虽然地政处职员未能当场找到涉嫌进行挖掘工程的人士,但已立即在现场竖立警告牌,申明任何人如非法占用或挖掘政府土地,又或在政府土地上倾倒废物,可被当局根据上述条例检控。此外,为了防止现场情况恶化,地政处职员在临时行车通道入口处设置了四块混凝土砾石,以防有汽车进入该条通道。

  地政处其后派员到现场跟进视察,发现有一名承建商在政府土地上存放建筑材料,于是根据上述条例张贴公告,饬令有关人士在指定期限内移走建筑材料。由于建筑材料在公告期限届满后仍未移走,当局曾向承建商录取口供。地政处现正研究所得的证据,稍后会检控承建商。地政处会继续密切监察该处的情况,如再发现有违例的情况,定会采取适当的土地管制行动。

  关于砍伐树木的问题,根据香港法例第96章《林区及郊区条例》,渔农自然护理署(下称“渔护署”)获授权采取管制行动,禁止任何人在政府土地非法砍树。鉴于有人投诉南山里有树木遭砍伐,渔护署曾在九月下旬派员调查。不过,渔护署并无找到任何明确证据,亦找不到证人。因此,当局在现阶段未能执行检控工作。

(二) 管理政府土地以防止遭人非法挖掘或占用,以及防止有人非法砍伐政府土地上的树木,分别属地政总署及渔护署日常职务。一般而言,当局不会就个别部门平日处理的个案向立法会提交报告。不过,如有个别议员希望收到某些个案的报告,有关部门可向该议员提交所需资料,供其参考。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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