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保护海港协会修订土地用途申请作出回应

政府发言人今日(九月六日)就传媒查询有关保护海港协会向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就中环(扩展部份)分区计划大纲图提出修订土地用途的申请,作以下回应:

“我们知悉城规会今天收到保护海港协会就中环(扩展部份)分区计划大纲图提出修订土地用途的申请。城规会将按照既定的城市规划程序处理该申请。

无论有任何有关修订土地用途的申请,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的填海幅度亦不会受到影响,因为工程的填海范围是取决于中环湾仔绕道的定线及须沿日后在中环湾仔绕道以北的新海岸线重置目前海岸线上的各项措施。

我们曾多次指出,P2道路网是兴建在为建造中环湾仔绕道而填取的土地上的双线双程地面道路系统,所以无须进行额外的填海工程。

该网络提供的新道路可连接及加强现有的中环及湾仔道路网,目的是把由香港站及国际金融中心第一、二期至湾仔北的交通改道,使车辆不用驶经现已饱和的干诺道中。

另一方面,中环湾仔绕道是港岛北岸所欠缺的最后及最重要的运输道路。当局必须兴建中环湾仔绕道,把车辆疏导至中环商业区以外,以应付预期二○○六年后的交通需求增长,并纾缓中环东西行方向现有道路网络(已达负荷)的挤塞情况。

如不兴建中环湾仔绕道,干诺道中-夏道-告士打道走廊沿途的挤塞情况势将漫延至中环与湾仔区内的邻近道路,最终导致交汇挤塞。

至于中区(扩展部份)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一幅用地已划为‘综合发展区’,另有四幅用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与海旁有关之商业及休憩用途’。

‘综合发展区’将会是平台式建筑物,东面会兴建低层的园景行人平台,西面则会兴建‘横向型楼宇’作商业用途。园景行人平台及下层商业设施最高部分的高度为主水平基准面以上十六米(路面起计两层高左右),而‘横向型楼宇’最高部分的高度为主水平基准面以上五十米(路面起计十层高左右,但高度将会朝海旁方向递减)。此用地日后的任何发展,均须城规会批准,以确保有关发展符合规划意向。

沿海滨长廊的‘其他指定用途’用地方面,高度限制由主水平基准面以上十三米(约两层高)至主水平基准面以上二十五米(约四层高),旨在确保该处只为低层建筑物,以配合海旁的环境。有关地带打算用作酒楼餐厅、茶座及零售商店,为海旁增添活力。

若日后有任何建议修订土地用途地带,必须经过法定的规划程序,而市民亦可根据城市规划条例规定提交反对书。

政府重申其承诺,建立一个令市民更容易直达、富活力和吸引力的海旁。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范围内划为‘休憩用地’的土地面积约为九公顷。

我们会与共建维港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组织和社会人士,确保城市规划时,善用填取的土地。”

二○○四年九月六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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