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六月九日)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关于旧启德机场用地的发展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计划的详情,包括计划会受到甚么规划限制,例如楼宇高度及发展密度限制,以及可发展土地面积和可建楼面面积;及
(二)整项计划所涉及的费用?
答复:
主席:
我就问题两部分的答复如下:
(一)东南九龙发展计划包括启德机场旧址,由启德(北部)和启德(南部)两张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组成。两张大纲图设定的楼宇高度限制为主水平基准以上13米至205米不等。在发展密度方面,住宅用地的地积比率为3至7.5不等,非住宅用地则为0.5至12不等。可建楼面总面积为7.98百万平方米。
根据上述两张大纲图,东南九龙发展计划原来的可发展土地面积约为457公顷,其中133公顷为填海所得土地。鉴于终审法院在二○○四年一月九日就填海问题订立了“凌驾性公众需要测试”,当局决定对东南九龙发展计划作出全面的规划及工程检讨,确保全面符合终审法院的判决。预计检讨工作完成后,上述所有的规划参数和限制将有所改变。
(二)实施上述两张大纲图的发展计划的费用,原先估计约为266亿元。但由于计划现正进行检讨,所涉及的实施费用将需要重新评估。
完
二○○四年六月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