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李柱铭议员就‘立法会第三题:中区第三期填海工程’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日)立法会会议上李柱铭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问题 :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至今接获多少宗就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索偿的个案,以及每宗个案的性质、索偿款额和该款额相当于有关合约价值的百分比;

(二) 会不会承诺在上述工程完成及新海旁建成后,不准把现时在海旁用地上的大厦重建或改建为高楼;若会,承诺的详情;若不会,理由是甚么;及

(三) 会不会考虑就上述新海旁的设计举办公开比赛,以及把新填海区交由私人机构管理;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理由是甚么?

答复:

主席女士:

(一) 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的主合约在二○○三年二月十日批予礼顿中国建筑宏安联营公司(“承建商”),合约金额是三十七亿九千万元。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四年三月九日期间,由于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的司法复核尚待审结,政府暂停工程合约下原定的海事打桩和填海工程。此外,海事工程亦曾受环保团体干扰。承建商于二○○四年四月十七日递交一份综合索偿,内容主要环绕因暂停工程而产生的延误及相关的支出。根据承建商提供的初步资料,申索总额估计达二亿八千万元,约占合约金额的百分之七。拓展署已经要求承建商提供详尽的资料及理据,并会按照既定程序予以考虑及处理。

(二) 现时中环海傍的已发展项目,已纳入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内。上述大纲图已明确规定分区内土地的用途和发展限制及任何新建及重建的建筑物高度限制。

(三) 中区未来新海傍的休憩用地,将会发展为一条朝气蓬勃、交通畅达的海滨长廊,供市民和游客享用。新成立的共建维港委员会,会就维港现有和新海傍的规划、土地用途和发展,向政府提供意见。对于中区海滨长廊的设计、如何落实设计的最佳方法,以至管理事宜,例如私营机构参与的建议,我们欢迎市民向共建维港委员会提出意见。

二○○四年六月二日(星期三)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