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就‘立法会第四题: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天篷设计’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以下为今日(五月十九日)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问题:

  当局就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出的发展建议邀请书订有多项强制性要求,包括“天篷”须复盖发展区不少于百分之五十五的面积。然而,拓展署一名官员于上月透露,最终是否兴建天篷,须视乎当局接获的发展建议书所载的天篷造价是否太高,以致在财务上不可行。关于该发展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制订应变方案,以应付兴建天篷在技术上有很大困难或费用过高的情况;若有制订,方案的详情;若否,原因是甚么;

(二)有否评估若最终决定不兴建天篷,是否可以把有关的商业用地分拆拍卖,以期增加库房收入;若有作出评估,结果是甚么;及

(三)鉴于政府的财政状况最近有所改善,当局会否考虑取消把整个发展项目交由单一发展商兴建及营运的做法,并自费兴建有关的文娱艺术设施;若会,所作考虑的进展情况;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答复:

主席女士:

  我就黄成智议员问题三部分的回复如下:

(一)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天篷设计是概念规划公开比赛中冠军作品的设计重点。天篷的设计,除了把文娱艺术区内各项设施连贯起来外,亦会成为香港一个新颖和独特的地标,吸引各地游客到来游览。此外,天篷亦有很多实际用途和优点,包括为区内的户外文娱艺术设施和大片休憩用地营造一个开放但舒适的环境,令市民在享受区内设施时不会受天气情况影响。故此,政府发出的发展建议邀请书,将天篷设计列为其中一项强制性要求。建议邀请书亦清楚说明任何不符合所有强制性要求的方案,将不获考虑。

  政府就天篷的设计进行了评估,并谘询了专业团体,认为在技术上而言,兴建有关天篷没有特别问题。有兴趣提交建议书的人士亦没有向政府表示兴建天篷将会遇到重大的技术性困难。至于兴建天篷实际费用,我们要在审阅建议书后才可能为其造价,以及就整体财务计划作出评估。政府在现阶段不认为天篷的设计及相关的财务问题会影响整个计划的可行性。基于上述考虑,政府认为无须制订应变方案。

(二)黄成智议员问题的第二部份,是一个假设性的问题。我想在此重申,天篷设计是整个文娱艺术区的综合设计的一个独特和主要环节。政府不认为兴建天篷在设计及有关财务问题上会影响整个计划的可行性。倡议者提交的建议书一定要包括天篷的设计,否则政府不会考虑其建议书。

(三)政府目前的财政状况虽比半年前略有改善,但政府仍面对庞大赤字的问题。根据二○○四至二○○五年度财政预算案的中期预测,政府要到二○○八至二○○九年的财政年度才可达致灭赤的目标。在这情况下,政府很难在不会严重影响政府的财政目标前提下,即时取得巨额公帑来兴建这些艺术文化设施。政务司司长在去年十一月在立法会回答议员质询时表示,假如把该项目分拆招标,政府便需要自行拟订总纲发展蓝图,并须就商业效益、市场取向等主要问题作出没有把握的假设。同时,政府需为不同设施工程进行招标,这些设施会分布于不同的工程内,由不同的承建商设计和营造,设计因而无法互相紧密配合。政府亦须投放大量额外资源于项目管理,以及日后长时期的场地营运工作。这个做法,亦与政府积极推行让私人机构参与服务市民的政策不配合,不能利用私营机构的财力和商业专才使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发展能够财政自给,并同时提供高水平的文娱艺术及商业等设施。故此,政府正透过发展建议邀请书,以单一项目形式来发展这项文化计划。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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