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罗致光议员就‘立法会第七题:市建局自置居所津贴政策’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罗致光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市区重建局有否计划:

(一) 修订自置居所津贴的计算基础(即按同区内约七年楼龄,面积和收购物业相若的单位市值计算津贴额),或削减其他津贴的水平;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当局有何具体方法协助该局解决财政困难;及

(二) 向受重建计划影响的年长业主提供额外的协助,特别在安置及经济方面的援助;若有,协助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我就问题的两部分答复如下:

(一)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是为推行市区更新计划而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市建局董事会有权不时制订该局的政策,包括其收购物业及补偿政策。

  政府的自置居所津贴政策是由本会财务委员会于二○○一年三月批准,并适用于所有政府收地,包括为实施市建局项目而进行的收地。市建局的物业收购补偿政策是以《收回土地条例》下的法定补偿,以及政府的自置居所津贴政策为计算基础,另外加上适用的特惠津贴,以鼓励业主自愿接受市建局的收购建议。

  市建局一直密切留意该局政策(包括补偿政策)的运作。该局根据已开展项目的经验,以及经济和市场情况的改变,不时评估其补偿政策的运作,以求善用现有资源,和实施一个具效益及可持续的市区更新计划。市建局与政府保持经常的联系,市建局并就不同范畴的工作,与我们分享其经验。然而,市建局并没有就自置居所津贴的计算基础提出任何具体的修订建议。

  市建局发放的其他特惠津贴由该局董事会不时订定。政府并不知悉市建局董事会现时有任何计划改变这些津贴。

  政府已为市区更新工作投入可观的资源,包括预留了一百亿元作为注资市建局,以及以象征式地价批出市区重建地段予市建局发展。在获得政府这些财政支援的基础上,以及基于一系列的假设(如物业市道和利息变动等),市建局预计在其第三份业务纲领涵盖的所有项目发展完毕后,该局将可达到收支平衡,并有少量盈馀。

(二) 市建局成立了社区服务队,为有需要的居民(包括年老业主)提供适切的援助。对年老业主提供的支援包括协助他们挑选适合的重置单位,协助这些业主搬迁,以及帮助他们适应新居所的环境并安顿下来。市建局会为有真正需要的年老业主提供暂时性居住安排和财政援助。该局亦会因应业主要求,支付高于一成的标准收购价的订金,以协助有关业主购买重置单位。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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