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刘炳章议员就‘立法会一题:管制政府土地’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一日)立法会会议上刘炳章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地政总署负责管制尚未批租的政府土地和执行批租土地的契约条款。鉴于近日陆续揭发几宗事件,涉及有人非法挖掘河床上的卵石、非法占用未批租土地,以及把建筑废物堆放在私人土地上等,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地政总署内负责上述工作的地政主任及地政督察的编制和人数分别为何;

(二) 过去三年,该等人员为执行上述工作而进行巡查和建议作出检控的次数,以及有多少宗怀疑违法个案超过六个月仍未完成处理;及

(三) 有何复检措施,确保有关的怀疑违法个案获得妥善处理?

答复:

主席:

  地政总署的土地管制和执行契约条款工作,在新界主要由地政主任及地政督察职系负责,在市区的有关工作主要由产业主任职系负责。我就问题三部份的答复如下︰-

(一) 就契约执行和土地管制的工作,有关职系现时的人手分配如下:

               契约执行         土地管制

              ────         ────

    高级地政主任      6名           8名

    地政主任       12名          24名

    地政督察       35名          75名

              ────         ────

    合共         53名         107名

(二) 过去三年,就土地管制及契约执行工作上,有关人员作出五万二千七百四十五次巡查及二十六次检控建议。

  就处理的个案,有九十一宗需超过六个月处理。这些个案涉及契约执行的工作,而有关业主提出“短期豁免书”申请,并要求地政总署在处理有关申请书期间暂缓管制行动。

(三) 为确保有关的怀疑违规个案获得妥善处理,各分区地政处会就所有怀疑违规个案制订监察表,由高级地政主任监察处理个案的进度。对于较严重的个案,地政专员亦会亲自处理。在管制工作完成后,地政处人员便会因应个别情况,在三至六个月后复查有关个案,以确保没有任何违规的情况再次发生。此外,有关怀疑违规个案亦会定期由各地政处的检讨委员会讨论。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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