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验楼公众谘询今展开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展开为期三个多月的强制验楼公众谘询。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在公布有关计划的公众谘询详情时表示,政府认为推行强制验楼计划有其必要性和急切性。



他说:“今年初发布的‘楼宇管理及维修’第一阶段公众谘询结果显示,大部分市民认同确保楼宇状况良好,包括承担所需费用,是业主的责任。而社会普遍倾向支持政府推行强制验楼。”



政府是建基于这个共识,推出第二阶段的“楼宇管理及维修”公众谘询,就拟议强制验楼计划的执行细则等谘询市民。



政府拟订有关计划,是以五项原则为依归:



(一) 计划只涵盖必要的检验项目,在保障公众安全之馀,不会对业主造成沉重的负担;


(二) 计划必须简单易明,易于遵行;


(三) 虽然业主有责任确保楼宇状况良好,并负担所需费用,但要让有需要的业主得到适当的协助;


(四) 计划会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以确保服务提供者的质素;及


(五) 计划必须易于执行。政府应紧守“大市场、小政府”的原则,以减低社会整体因遵行计划而付出的成本。

根据以上的原则,政府拟订了以下的强制验楼计划细则:


*  私人楼宇楼龄达三十年或以上的业主均须聘请合资格人士(认可人士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检验楼宇和进行由检验人员所订明的维修工程;
 

*  每七年验楼一次,年期由屋宇署上次发出验楼通知书予业主起计算;以及


*  检验项目主要涵盖公用地方,如外墙、结构物、排水系统、消防安全楼宇组件及有即时危险的僭建物。


此外,鉴于今年发生了多宗窗户堕下事故,政府除了即时推出多项措施协助业主维修窗户,及加强公众教育外,亦在今次的谘询文件中,提出两个以不同力度规管业主的强制验窗方案,包括定期验窗和要求业主在某时限内一次过检验窗户。



由于窗户数目庞大,加上要进行窗户检验和维修时往往都要进入私人地方,而且需要考虑市民负担和落实强制验窗方案所牵涉的资源和实际的执行困难,因此政府会小心听取各界意见后,才作出决定。

为了让业主更容易进行验楼和加强窗户安全,政府会推出一系列支援措施,包括确保服务提供者的专业资格、向服务提供者发出指引及订明检验和维修的标准、审核所提交的报告、为业主编印检验及修葺须知,以及请非政府机构印发收费水平指南等。



政府亦会考虑设立由非政府机构运作的自愿楼宇评级计划,利用市场力量,让管理及维修良好的楼宇可获优良评级和嘉许,及考虑豁免于强制验楼计划。



此外,政府会积极研究进一步改善现有解决楼宇管理维修纠纷的机制,以及另设一个简单的解决纠纷渠道的需要和可行性。由于此课题牵涉许多复杂的法律和资源上的考虑,政府会细心聆听市民的意见后,才决定未来方向。



孙明扬说:“政府在过去多个月已落实一连串短期及中期措施,这些支援计划深受公众欢迎,并展现了妥善保养楼宇的好处。”



他强调,在这个稳固的基础上,政府会进一步为业主提供协助。



因应在深水埗推行的联合办事处试验计划有效地协助市民处理楼宇渗水问题,政府会推展一个为期三年的计划,在多区设立同样的联合办事处,由屋宇署及食物环境生署合作,协助业主解决有关问题。而香港房屋协会和市区重建局亦已同意再加强对业主的财务及技术支援,包括提高资助上限,帮助更多楼宇成立法团等。



若谘询文件中的建议取得社会共识,政府便会马上筹备立法工作,并期望在二○○七年将立法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强制验楼公众谘询期至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谘询期内,政府会就拟议的计划与立法会、区议会、业界和专业团体交换意见,并于十一及十二月分别在上环、尖沙咀、荃湾及北区举办四场公众谘询大会,听取市民的意见,详情已载于谘询文件。



谘询文件及有关单张可于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屋宇署及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市民亦可浏览房屋及规划地政局网页 (http://www.hplb.gov.hk/)。



欢迎市民透过传真(2845 3489)、电邮(bmm@hplb.gov.hk),或邮寄(香港花园道美利大厦九楼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市区更新组),提交意见。



2005年10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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