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汤家骅议员就‘立法会一题:红湾半岛’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以下为今日(十月十九日)立法会会议上汤家骅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问题:

  根据政府与红湾半岛发展商所签订的买卖合约,发展商在对该屋苑进行大幅度的装修及改动工程前,须获得政府批准。据报,建筑事务监督已批准该发展商第二度提交的改建图则。获批的改建图则涉及把多个毗连或上下层的住宅单位打通以改建为复式或双复式单位,以及扩阔该等单位的厨房、洗手间及窗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该等改建图则的详情,以及与第一次所提交的有何差异;

(二) 发展商是否已就该项改建工程向环境保护署提交详尽的废物管理计划;若已提交,计划的详情是甚么;及

(三) 地政总署有否接获及批准发展商修改有关土地契约的申请,以及有否要求发展商缴付土地补价;若有要求,金额是多少?

答复:

主席女士:

  就问题的三部份,我的答复如下:

  红湾半岛发展商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至六月期间向建筑事务监督提交数份有关该屋苑的改动及加建工程图则。基于图则内的若干建议未能符合《建筑物条例》相关的规定,当局未能批准这些图则,并于同年八月去信通知该发展商。其后该发展商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就该屋苑的改动及加建工程,向当局提交经修订的建筑图则以供审批。当局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批准了该经修订的建筑图则。获批准的改动及加建工程包括加建升降机、扶手电梯和有盖行人通道;将部分单位合并成较大、复式或三层复式单位;修改内部间隔;扩大浴室、厨房和窗户;重新铺筑外墙;修改商铺和停车场的间隔;增建康乐设施以及改动紧急车辆通道。

  获批准的改动及加建工程与首次的申请主要有三方面的分别。第一方面,非住宅部分的停车场和商铺的间隔有所改变;第二方面,在首次申请时,复式及三层复式单位均有楼板中空设计,而在经修订的建筑图则中,复式或三层复式单位取消了楼板中空;第三方面,部份单位的厨房和浴室间隔有所改变。

  环境保护署及公众特别关注红湾半岛因改装工程而产生的建筑废料对环境的影响,因为所有现存装置都是全新而未经使用的。环境保护署已要求发展商采用最好的作业方法,并提交综合废物管理计划,借此确保发展商采取适当措施,减少需要弃置的拆建物料,妥善处理改装时所产生的拆建物料,及尽量回收及循环使用有用的物料。发展商已承诺在改动工程设计完成后,向环境保护署提交详尽的废物管理计划。直至目前为止,环境保护署仍未收到任何废物管理计划。于收到计划时,该署会作适当的考虑及建议。

  政府认为任何偏离已批准总纲发展蓝图的改建均须修订土地契约,而若果有关修订会导致有关发展项目的价值有所增加,则发展商需要补付地价。

  自二零零五年三月起,地政总署曾多次以书面及口头方式提醒发展商及其代表律师上述的规定。因应发展商提交给地政总署的修订总纲发展蓝图,以及提交给建筑事务监督而最后获批准修订的建筑图则,地政总署于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再次发信发展商,指出“若发展商希望修订总纲发展蓝图以容纳建筑图则所建议的改建工程,须向政府申请修改地契”。至目前为止,地政总署未曾收到发展商修改土地契约的申请。地政总署在收到及批准修改土地契约的申请后,会就发展商应补付的地价作出评估。



2005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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