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收回深水土地以进行市区重建

   地政总署今日(七月十五日)宣布收回位于深水区内的四幅土地,以便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与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合作进行四项重建计划。

   该四项重建计划为市建局二○○四至○五年度业务计划内的项目,其推行有助更新有关的旧区,以及改善区内居民的居住情况。

   有关重建计划需要收回分别位于青山道/昌华街;青山道/兴华街/元州街;元州街/兴华街/福荣街和青山道/兴华街合共一百四十七个私人土地业权。有关土地均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并会于收地公告刊宪三个月后复归政府所有,受影响业权的详情今日刊载于政府宪报。

   合资格的住宅物业业权人除获得法定补偿外,还可按情况获发特惠“自置居所津贴”或“补助津贴”。

   受影响的业主及租客可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过协议解决,有关人士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专业人士服务费可获政府发还。至于合资格的商户则可选择特惠津贴,以代替因商业损失或受滋扰而作出的法定补偿申索。

   合资格的住宅住户可获安置安排,或选择特惠现金津贴以代替安置安排,而有关的安置单位则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房协提供。

   收地工作完成后,政府会把该四幅土地,面积合共约七千一百五十七平方米,以象征式地价批予房协进行重建。

   该四项重建计划有助改善有关地区的整体环境,有关地段可作混合用途发展,现时建议是主要用作住宅发展,而低层则作商业用途。其中两个项目将包括休憩用地用途,而当中一个项目亦包括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五)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