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就‘立法会十四题:东南九龙发展计划’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五日)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自旧启德机场在1998年搬迁后,政府至今仍未就东南九龙发展计划作出决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将会如何发展纳入东南九龙发展计划的土地,以及该发展计划的详情(包括进展情况及时间表);

(二) 拟投放多少资源发展东南九龙;及

(三) 会否公开拍卖上述计划的土地?

答复:

主席,

我就问题三部分的答复如下:

(一) 东南九龙发展修订计划的整体可行性研究早于2001年完成。公众普遍支持这项发展计划。有关东南九龙发展的启德(北部)及启德(南部)分区计划大纲草图亦于2002年6月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核准。根据该两份核准图建议,约需填海133公顷,约占整体东南九龙发展范围的百分之三十。

在2004年1月9日,终审法院就城市规划委员会有关湾仔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的上诉作出裁决。根据终审法院的裁决,任何在维港范围内进行的填海方案,都必须通过“有凌驾性的公众需要”的测试,才可推翻《保护海港条例》内订明不许填海的推定。

鉴于终审法院就在维港范围内进行填海的裁决,政府决定根据裁决重新检讨启德发展计划,以确保发展计划符合《保护海港条例》和终审法院的要求。有关检讨主要分为规划及工程检讨两大部份。首部份的规划检讨已于2004年7月开始进行,检讨以“不填海”为起点,透过全面的公众参与计划,为启德未来发展订定初步发展大纲草图。

是次规划检讨的公众参与计划会因应检讨工作的进程分三个阶段进行。每阶段的目标如下:

第一阶段:在确认启德的发展限制、机会及主要的研究事项的基础上探讨启德未来发展的理想。

第二阶段:探讨各概念规划大纲图方案。

第三阶段:探讨初步发展大纲草图。

规划署接纳了共建维港委员会的建议,于2005年3月举办了启德论坛,进一步与公众讨论在第一阶段公众参与期间接获的公众意见/建议以及顾问公司的分析。至于拟备概念规划大纲图方案的工作经已展开,并会谘询启德规划检讨的合作伙伴。这些概念规划大纲图预计会在2005年9月的第二阶段公众参与中公布,让公众进一步讨论。

根据现时的计划,规划检讨预计会在2006年中完成,并会订出有关土地发展的图则,该图则会罗列土地用途的细节,而工程检讨则会接着展开,以确定有关土地发展建议在工程及环境上的可行性,随后便会按最后订出的发展图则,展开修订已核准图则的法定程序,该程序预计会于2008年中完成。有关的部门现已考虑促进工程研究的方法,以加快这个过程。

(二) 规划署正为启德发展进行规划检讨。由于土地用途和有关的基础设施规划尚未确定,现阶段未能估计发展所需的资源。

(三) 待完成规划检讨及有关修订核准图则的法定程序后,地政总署会根据当时的土地政策及既定机制,负责批出政府土地。

根据现行土地政策,规划为私人用途如商业、住宅或工业用途的土地,一般会以公开拍卖或公开投标(如适用)方式批出;而规划为公共用途的土地如公共房屋、医院、学校等,一般会以直接拨地方式批出。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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