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就‘立法会十四题:小型屋宇申请的处理’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五月四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关于地政总署处理兴建新界小型屋宇(俗称“丁屋”)的申请,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处理这类申请平均需时多久;

(二) 过去三年,当局每年完成处理的申请数目,并按处理该等申请需时多少年列出分项数字,以及部分个案需时较久的原因;

(三) 现时各分区地政处负责处理这类申请的人手编制分别为何;及

(四) 有关地政处的员工有否向当局投诉或反映处理这类申请的人手不足,以及当局有否检讨人手是否足够?

答复:

主席女士:

  我就问题四部分的答复如下:

(一) 由于过往小型屋宇申请众多,申请人须轮候一段时间,其申请才可获得处理。轮候时间约一至三年不等,视乎该区的申请数目多寡而定。而正式审批申请的时间,亦视乎个别个案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一般需时大约一年完成,复杂的个案则需较长的时间。

(二) 在过去三年,地政总署每年处理的申请如下:

2002年     2 130宗

2003年     2 132宗

2004年     2 178宗

地政总署并无统计处理该等申请需时多少年的分项数字。

  部分个案需要较长时间处理,主要因为遇到较为复杂的情况,例如涉及紧急车辆通道的问题、出现渠务、土力方面等技术问题、申请人的原居村民身分资料不足,或是申请受到他人反对等等。在该等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时间研究或征询专业意见以解决所涉及的问题,而分区地政处亦须联络各有关政府部门协调解决问题。

(三) 人手的编配主要是按各分区地政处处理的小型屋宇申请多寡而定,有关的人手编制如下表所示:

分区地政处     处理小型屋宇申请的职员人数

─────     ─────────────

离岛              9

北区             14

西贡             10

沙田             10

大埔             24.5

荃湾葵青            4

屯门              5.5

元朗             28

(四) 地政总署曾收到有关员工提出增加人手的要求,而该署亦不时检讨负责处理小型屋宇的人手编配。鉴于资源有限,该署须妥善分配资源予署内各个范畴的工作,因此,该署暂时未有考虑增加处理小型屋宇申请的人手。不过,地政总署正与新界乡议局检讨精简处理小型屋宇申请程序,以期缩短轮候及审批时间。

二○○五年五月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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