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就‘立法会十一题:酒店房间供应量’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日)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本人曾接获不少旅游业人士投诉,指现时三星级酒店房间数目不足,未能满足日益增多的内地游客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制订短期及长期措施,以增加三星级酒店房间的供应量;若有,此等措施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关于在原本指定作工业用途的土地上发展酒店的申请,当局会否简化此类申请的处理程序;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女士:

  就问题的两部分,我的答复如下:

(一)政府认为酒店供应应由市场决定。政府一直密切留意酒店房间的供应,根据规划署及香港旅游发展局2004年12月的资料显示,在2006年底酒店房间将较现时增加约14,000间,整体酒店房间的供应将由现时的39,000间增加至约53,000间。基于这些酒店发展项目的位置、设施和房间数目,估计在新增的酒店中,超过一半为中价酒店。这正反映市场能够回应旅游业的增长和市场趋势的转变,以满足旅客的需求。政府会继续留意酒店的供应。

(二)政府一向以有助营商的态度,改进规管,简化程序,让各行业经营者(包括酒店业)在较佳的营商环境下运作。

  在规划方面,分区计划大纲图上有弹性的安排,以配合不同发展商的需要。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曾将不少位于工业区的工业用地改划成“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并接获不少在该些地带内发展酒店的规划许可申请。按照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城规会须在接获申请后两个月内考虑该宗申请。自2003年起,城规会批准了37项有关由工业用地改划成“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内发展酒店的申请,地点包括黄竹坑、观塘、新蒲岗和长沙湾。

  地政总署会根据规划意向,处理由发展商提出的契约修订的申请,以容许酒店发展,并按照现行政策收取补地价。

  在分区计划大纲图和地契条款许可的情况下,发展商可选择在某土地上发展酒店或住宅。根据建筑物(规划)规例第23A条,建筑事务监督可将用作旅馆的建筑物视作“非住用建筑物”,以批准较高的地积比率及上盖面积。这会提供诱因给予发展商兴建旅馆。

  当局将继续研究简化整个发展审批程序,包括处理在原本用作工业用途土地上发展酒店的申请、契约修订的程序等,以减少程序上的重复,加强审批效率。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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