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会否决西九龙文娱艺术区改划土地用途要求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在今日(四月八日)会议上,考虑三份改划西南九龙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内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土地用途的要求。该些要求是要把该区由“其他指定用途”注明“艺术、文化、商业及娱乐用途”改划为“综合发展区(文化发展)”用地。城规会经过审慎考虑后,决定否决有关申请。

城规会知悉倡议者关注城规会就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规划,采用“两阶段图则制订程序”的合法性,及他们要求改划该幅四十公顷土地为“综合发展区(文化发展)”地带,使城规会能通过规划申请制度全面规管该区的发展。

城规会发言人表示:“就有关采用“两阶段图则制订程序”的合法性,事实上城规会较早前已向一位伦敦的御用大律师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确认这程序合乎法理及在城市规划条例所赋予的权力之内。”

城规会注意到在其二零零三年五月的会议上,在考虑将该区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时,已就该用途与“综合发展区”地带的优劣作详细比较。随后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当城规会考虑西南九龙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刊宪后所收到反对改划西九龙文娱艺术区为“其他指定用途”的意见时,亦再就两地带的优劣作比较,但最后仍决定不接纳反对意见。

城规会发言人说:“在今日的会议上,委员再次确定由于该发展项目的独特性及庞大规模,在规划各项土地用途的整体布局上,将该区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已充分反映该区大体的土地用途及规划意向。”

“为了让建议者在构想文娱艺术区的各项发展规范时有更大弹性,故对各项发展均作全面规划管制的“综合发展区”未必合适。”

城规会发言人补充:“由于西九龙文娱艺术区仍正在谘询阶段,委员不认为有任何新的理据或情况,足以令城规会改变过往的决定。”

政府承诺会将属意的发展方案呈交城规会考虑及同意;而与中选者签署临时协议后,会将协定计划的内容,加入分区计划大纲图内,并根据城规条例,将修订公布供公众查阅。此安排可让公众人士有机会在这个第二阶段的图则修订过程中表达意见。当分区计划大纲图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后,任何更改(包括发展规范的更改)必须得到城规会同意,及再次公开让市民查阅和提出意见。

城规会在今日会议上,亦有讨论其中一名建议者要求城规会公开会议,聆讯其申请。城规会注意到在即将生效的2004年城市规划(修订)条例内,城规会将开放部分会议。但在修订条例正式生效前,城规会必须遵从现时程序处理改划要求。倡议人的建议亦会影响其他向城规会提出的改划要求。若倡议人希望其申请能于公开会议中讨论,倡议人可在修订条例生效后再次提出。城规会已于今年二月审议倡议人类似的建议及已告之其决定。

二○○五年四月八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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