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三月二日)立法会会议上杨孝华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在去年的入境旅游旺季期间,有访港游客因酒店房间供不应求而被安排入住度假屋及时钟酒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未来5年,每年各星级酒店的落成启用数目,以及每个星级的酒店每年所提供的房间数目;
(二) 有何措施鼓励发展商兴建更多五星级酒店,以接待随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而日益增多的商务旅客;
(三) 会否考虑把“申请售卖土地表”内的酒店用地改以招标或定期拍卖方式出售;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为鼓励地产发展商申请把土地改作酒店用途,会否考虑调低有关土地的补价?
答复:
主席女士:
就有报道指去年有访港游客被安排入住度假营房,我想先作澄清。据了解,事件起因是由于有关旅行社未能于旅行团抵港前作好适当的住宿安排。根据香港旅游业议会的指引,旅行社必须在旅行团抵港前落实酒店房间的预订。旅游业议会已提醒旅行社要遵守这规定。
就问题的四部分,我的答复如下:
(一) 根据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2004年9月酒店供应情况报告资料显示,未来5年落成的酒店(及酒店房间)的数目如下:
年份 | 酒店数目 | 酒店房间数目 |
2005 | 20 | 8,697 |
2006 | 6 | 3,289 |
2007 | 7 | 2,533 |
2008 | 2 | 454 |
2009 | 未能估计 | 未能估计 |
总数 | 35 | 14,973 |
旅发局会按酒店的设施、位置、职员对房间比例、房租及商务组合,把香港的酒店分类为“甲级高价酒店”、“乙级高价酒店”及“中价酒店”三类。由于上述考虑因素不能尽在酒店投入服务前获得全面评核,旅发局未能为未落成酒店评级。然而,基于它们的位置、设施和房间数目,我们估计在上述的酒店中,有超过一半是中价酒店。
(二) 政府一直有留意酒店房间的供应。我们同意《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实施会吸引更多商务旅客来港,但我们认为酒店供应由市场决定,而个别经营者及发展商对酒店需求的增长速度和对各类型住宿的需求亦可能有不同看法。从以往经验所得,市场是能够对旅游业增长作出回应。
政府一向以有利营商的态度,致力促进酒店业发展 —
(i) 一般“商业”及“商业/住宅”地带是容许酒店发展的。至于其他地带,发展商或可透过规划申请发展酒店项目;
(ii)一些非工业用途(不包括私人屋宇但包括酒店)或非住宅用途(包括酒店)的土地,发展商是可选择用作发展酒店或办公室。
(三) “申请售卖土地表”的机制运作良好,亦广为业界接受,土地表内仍有多幅容许酒店发展的土地,供应方面是足够的。现时不宜作出变动。
(四) 当局厘定土地补价有一套既定程序和做法,以保障公共收入及符合公众利益。除了特定的政策批准外,当局必须按照市场价格厘定所有类型的批拨土地及契约修订的地价。调低土地补价不符合公众利益,所以不会予以考虑。
完
二○○五年三月二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