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马力议员就‘立法会十二题﹕坚尼地城重建项目’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三日)立法会会议上马力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报,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在坚尼地城的一个物业重建项目的住宅单位在近日公开发售前进行内部认购,该安排被部分市民投诉为混乱、不公平及缺乏透明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市建局:

(一) 过往发售重建物业的安排及所依循的原则;

(二) 与私人发展商合作项目的发售安排和市建局自行发展项目的有关安排如何比较,以及有否评估这些合作项目的售楼安排是否合理及符合开放、具透明度及向公众负责的公营机构运作原则;若有,结果为何;及

(三) 会否规定日后市建局有份参与的物业重建项目的住宅单位须全部以公开和具透明度的方式发售;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女士:

政府的职责是制订及统筹市区更新的整体政策,以及监察市区更新计划的进度。而市区重建局(市建局)是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负责推行市区更新工作。其董事会全权决定其营运事宜,包括与联营项目发展商制订重建物业的销售安排。

据我们了解,市建局及其联营项目发展商最近出售位于坚尼地城的项目,是透过内部认购及公开方式发售。据悉在内部认购买家拣楼和办理购买手续当日,部份排队轮候人士发生了一些推撞情况,但旋即恢复秩序。及后的公开发售,采取登记及抽签方式进行,发售情况也十分顺利和有秩序。

就马议员提问的三个部分,我们已向市建局了解情况,并作以下回复:

(一) 市建局及其联营项目发展商在公开市场销售重建物业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政府规例及守则,并依照当时的市场惯例和运作模式。市建局在作出有关决定时,必先审慎考虑多项重要因素,包括:

(i) 由于市建局所动用的是公帑,《市区重建局条例》规定市建局须以应有的谨慎和尽其应尽的努力处理其财政;以及

(ii) 市建局及其联营项目发展商为重建物业进行推销时,须面对物业市场的公开竞争,情况与一般私人发展商无异。

一般而言,市建局重建项目的单位均透过内部认购及公开方式发售。

(二) 市建局自2001年成立以来,一直沿用与发展商联营方式去发展及销售重建物业。市建局与其联营项目发展商所采用的售楼模式与市场惯例相约,都是透过内部及公开方式发售,并须符合相关的政府规例及守则。这些做法合理,并一般为公众所熟悉和接受。

(三) 在未来,市建局会在符合政府规例及守则前题下,继续根据公开物业市场所采用的模式去订定销售安排。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返回